1、 颍上县王岗镇农贸市场大棚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YSZGY-GC2017800 招 标 人: 颍上县王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50 第六章 图 纸 . 5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5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颍上县王岗镇农贸市场大棚工程(二次)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
2、件,现委托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1.1 项目名称: 颍上县王岗镇农贸市场大棚工程(二次) 1.2 项目编号: YSZGY-GC2017800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颍上县王岗镇人民政府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王政字 2017 39 号 1.5 招标人: 颍上县王岗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王岗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农贸大棚,面积约 1155m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 约
3、72 万元 2.4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 :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 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 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4、知函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 年 10 月 19 日起可在颍上 县招投标网 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2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受理大厅 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
5、 地点为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 http:/ 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颍上县王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安徽华信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武先生 联 系 人: 徐经理 电 话: 0558-2826688 电 话 : 1363
6、7097082 邮 箱: 邮 箱: 3 8.特别 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卡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
7、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 201411 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 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
8、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 16.2.1 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二一七年 十 月 十九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颍上县王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颍上县王岗镇 1.1.4 项目名称 颍上县王岗镇农贸市场大棚工程(二次) 1.1.5 建设地点 颍上县王岗镇境内 1.1.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
9、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信誉要求:近 3 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 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
10、项目的项目经理。 ( 4) 技术负责人 : 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中 级 或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 ( 5)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 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 其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代表、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须提供社保卡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以上资质、业绩、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5 注:以上证书、证明、业绩等均须提供有效原件 。 1.4.2 是否接受联
11、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 1.5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 20021980 号、 2003 857 号)及(皖价服 2011 70 号)文件标准的 70%有关文件标准收取。 (2)交易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的 40%部分 免于收取, 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 ( 皖价服 2003 226 号 ) 文件和 ( 皖价服函 2012249 号 ) 文件。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 200786 号)文件的 100%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非实质性偏离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6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
13、复 在颍上 县招投标网 http:/ 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 前 , 在 颍 上 县 招 投 标 网 网http:/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颍上县集中 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4001711808059112233-0089 备 注 栏:填写 (项目名称简写) 投标保证金
14、金额:人民币 壹万捌仟 元整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号中横杠字符必须用半角字符输入。 在招 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3 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
15、文件的要求 3.7.5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光盘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 7 3.7.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3.7.7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按标段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应集中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商务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 技术标 投标文件
16、 在 2017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9 时至 10 时)。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列好清单,清单一式两份)须单独包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颍上县人民西路 246号原消防队院内) 4.2.3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颍上县人民西路246 号原消防队院内)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 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 8 委 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等原件参加开标会 。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须在递
18、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一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随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一并提交。 以上证明均为原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依法组建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3 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 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 上发布 7.3.1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 :现金 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的形式,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工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保函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建设单位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
19、还。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单位名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帐号: 20000547299710300000042 开户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号: 402372900019 提醒: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及保证金用途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0.1.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723706.86 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0.1.2 最高投标限价 取招标控制价的 90 %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