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Ⅰ类准入企业招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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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新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准入企业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新昌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盖章) 日期: 2017 年 8 月 1 日2 招标公告 新昌县勤工俭学办公室将于 2017 年 8月 11 日 上午 10: 00 整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 )对 新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 准入企业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为新昌县学校 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 准入企业项目,即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 选定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按要求 为 类配送 区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综合配送。 2、类配送区域: 以

2、新昌县 大佛路 -鼓山大桥为分界线,分界线以东街道域内所有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含食堂帐进入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的 非公办 学校,不含新昌幼教集团城东分园及新昌技师学院城东校区);大市聚镇、沙溪镇、新林乡、小将镇、巧英乡、儒岙镇域内所有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含食堂帐进入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的 非公办 学校)。 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许可证件,许可项目与生产经营品 种相一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企业已经开办并在正常经营。 ( 2)在新昌县域内设有配送中心 且具有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 的

3、本县企业。 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得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上午 10: 00 。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 )(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 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交付方式:只允许银行本票: 收款单位(户名) :新昌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

4、银行: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31000003133508001075 联系人: 杨 老师 0575-86010806; 招标人:新昌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1 日 4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要求 7 四、投标保证金 8 五、开标 9 六、评标办法、定标规则 10 七、授予合同 15 八、付款方式 15 九、投标监督 15 附件一:投标函 16 附件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18 附件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9 附件五:服务承诺书

5、 20 附件六:投标承诺书 21 第三章 招标项目说明与要求 22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新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中标合同 第一章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新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 准入企业招标项目。 2 招标内容 综合配送:含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 、鲜肉、鲜活水产、冷冻食品、豆制品、蛋及制品、干货等。 3 投标资格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许可证件,许可项目与生产经营品种相一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企业已经开办并在正常经营。 ( 2) 在新昌县域内设有

6、配送中心且具有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的本县企业 。 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 3)不接受联合体投票。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标书递交时间 标书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上午 10: 00 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新昌县 纪委派驻县 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全程监督下核验密封情况,并保存完好,在开标当日,由新昌县 纪委派驻县 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监督提取。投标有效期: 60 天 (日历天 )。 6 标书递交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厅(二 )(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7 开标时间 2017年 8

7、 月 11 日上午 10: 00 开始 。 8 开标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厅(二 )(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9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 8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7 份。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11 解释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昌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1 招标项目 新昌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 准入企业( 综合配送:含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鲜肉、鲜活水产、冷冻食品、豆制品、蛋及制品、干货等 ) 。 1.2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1.3 投标人资格 ( 1)具有独立

8、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许可证件,许可项目与生产经营品种相一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企业已经开办并在正常经营。 ( 2) 在新昌县域内设有配送中心且具有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的本县企业。 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 供货和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1.6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昌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7 2.1.1

9、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招标项目 说明和要求、附件等组成。 2.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若有 疑义 ,应在 2017 年 8 月 8 日下午 4 点之前,以书面传真( 0575-6010806)或发送邮件至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 三、投标要求 3.1 投标地址和时间 3.1.1 投标文件递交至 新昌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 )(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 3.1.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8 月

10、11 日 上午 10: 00 前截止。 3.1.2 开标现场由 招标人 验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社保证明。 3.1.3 法定代表人委托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被委托人必须为该公司员工,且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社保证明(须盖有社保部门公章)。 3.2 投标文件内容 3.2.1 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3.2.1.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3.2.1.2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及身份证 ; 3.2.1.3 被委托人所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当地社保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时间必须是近三个月的,

11、且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此附件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3.2.1.4 投标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8 3.2.1.5 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3.2.1.6 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3.2.1.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1.8 资格要求中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承诺; 3.2.1.9 代理品牌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注册资本、 QS 或 SC 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等);其中必须提供拟配送大米、食用油、酱油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及配送冷冻鸡产品、冷冻鸭产品、豆制品生产企业的

12、相关资质。 3.2.1.10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编写目录按顺序装订(提供原件备查)。 3.2.2 根据本次招标要求,参加开标会前( 8 月 11 日上午 11: 00 前)送 拟配送品牌的 大米、食用油、酱油等原包装样品一份 ( 每类 不少于 2 个品牌,不多于 4 个品牌) 。中标的样品将作封存,未中标的样品在招标 会结束后退还。 3.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7 份。 3.3.2 投标文件内容必须打印(除签字外),并由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应无涂改、

13、行间插字或删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字迹模糊不清的(由招标人认定),作无效标处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3.3.3投标文件袋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四、投标保证金 4.1 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三十万元 ,交付9 方式:只允许银行本票 收款单位(户名) :新昌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31000003133508001075 在用途栏建议简单备注: 新昌县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 类 准入 企业 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携带本票原件参加开标,未带原件视作放弃处理

14、。 资格审核时,投标单位需将本票交工作人员。 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兑支票等不再受理。 4.2投标结束后,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 4.3 未中标 的投标保证金等中标公示结束的次日退还,不计息。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3.1 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3.2 如投标人有违规行为,除没收有关方投标保证金外,禁止其 3年内进入本系统采购招标,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开 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

15、: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上午 10: 00。 5.2 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上午 10: 00。 5.3开标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 )(新昌大道东路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5.4招标人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5.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或密封的;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未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被委托人为非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此项不作无效标处理);未按

16、规定的格式打印,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标办法、定标规则 6.1 评标方法 6.1.1 采用综合评标法: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投标人的 资信业绩、基础保障、技术保障、服务展示 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本办法采用 综合 评分制 , 满分 100 分。 6.1.2 评标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得分, 从高到低择优选择配送准入企业 一家。 6.2 定标规则 6.2.1 评标组织: 本次招标流程在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施公开招标 。 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聘请相关专家 组成评标工作小组。评标工作由评标工作小组负责,评标过程接受 新昌县纪委派驻县 教体局纪检组的监督 。 6.2.2 评标程序 审查资料: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有关资料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 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或计算等内容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按评标方法对企业的资信业绩、基础保障、技术保障、服务展示 等内 容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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