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_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 _ 住所: _ 住所: _ 委托代理人: _ 委托代理人: _ 电话: _ 电话: _ 法定代表人: _ 电话: _ 委托代理人: _ 电话: _ 本工程设计人: _ 电话: _ 施工队负责人: _ 电话: 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地点 1 2 工程内容及做法 (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
2、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1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 包全部材料 (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 4 工程期限 _天; 开工日期 _年 _月 _日; 竣工日期 _年 _月 _日; 1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 )_元 金额大写: 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
3、单 )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 2、甲方委托乙 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设计费 _元由甲方支付 (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 1 开工前 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
4、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 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 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 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 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 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
6、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 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_项标准执行: (1) 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_部门对工程质量
7、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_ 2、 _ 3、 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 10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 10 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 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
8、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 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即 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40,即 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 (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 2、合同生效 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元 )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 双方验
9、收合格 支付 元 支付 元 支付 元 3、其它支付方式: _, _ 11 2 工程进度过半指 11 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 (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 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
10、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 4 甲方未 按期支付第二 (三 )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_元; 12 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 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_元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
11、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 1 因 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 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人民币 )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 14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 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_点 分至 _点 _分; 下午 _点 分至 _点 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15 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 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 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 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 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 (县 )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条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