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房源 编号 : 广东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出租 物业 ”)位于 , (以下简称“甲方”)合法拥有 出租 物业 的全部产权 (或管理权) 。 (以下简称“乙方” )获得出租物业的承租权,丙方自愿作为乙方履行本租赁合同的担保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以兹 各 方共同遵守。 甲方(出租方): 广东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人 : 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 1 号信业大厦 四楼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 话 : 丙方
2、(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出租物业 及其用途 1、出租物业地址: 。 2、出租物业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 平方米。 3、出租物业用途: 。 4、出租物业权证号: 。 - 2 - 第二条 租期 1、租赁期 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 2、免租装修期 /月,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物业,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履约 保证金 1、 本合同乙方 需向甲方缴纳三个月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元, 大写: , 该履约保证金须于 签订本合同后 15 天之
3、内一次性付入甲方账户。 2、 本 合同期满或者解除,若乙方无违约情况, 并于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 30 日内到相关部门 办妥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水表、电表以及其他各类登记的 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 ; 缴清 本合同项下 全部租金及各项税、费 ; 甲方对 乙方退还的 出租物业验收合格 ,上述事项经甲方确认乙方全部完成后 ,甲方办理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无息 退款手续 。 3、 若乙方尚有未缴清的费用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优先清偿该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对乙方未缴清的费用享有追索权。 4、 因不可抗力、政府征收或者本合同其他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均不互相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
4、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并在乙方完成前述第 2 款约定后 60 日 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约定 1、 本 合同第一年每月 租金为¥ 元 (含税,下同) ,从第二年起 ,每月租金以 上年度 月 租金 为基数 递增 3%,租金具体 为: ( 1)第一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每 月 租金 为 ¥ 元; - 3 - ( 2)第二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每月 租金 为 ¥ 元; ( 3)第三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每月 租金 为 ¥ 元; ( 4)第 四 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每月 租金 为 ¥ 元; ( 4)第 五 年 (
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每月 租金 为 ¥ 元。 2、租金 支付约定如下: 方 式一: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于 20 日前从乙方户名为: , 开户银行: , 帐号为: 的帐户中自动扣收 本合同项下每 月 租金 。甲方在此确认委托由 扣 收 。乙方应在上述账户内存足 当月 租金的金额,以便银行按时扣 收 。 方式二: 乙方于 / 日前将本合同项下 每 月 租金付入甲方 户名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3、乙方承诺采用方式 银行扣收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 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消、扣减其应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若乙方未能如期全额支付租金,每逾期 1 天,乙 方每日应
6、向甲方支付应缴未缴金额 2%的滞纳金 , 并允许甲方对其实施停电、停水措施。 5、 乙 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乙方如拖欠甲方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除向乙方追索拖欠租金和滞纳金外, 有权 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可 单方终止合同 并通过法律途径追收乙方欠款。 第五条 物业 租用条款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只提供 出租 物业 给乙方作 使用 , 乙方应当依法自行进行经营,因乙方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经营风险、劳资纠纷、安全生产责任、违法犯罪行为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4 - 2、 乙方已 经对甲方出租的出租物业现状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按出租物业现状
7、承租该出租物业。 3、 乙方必须将 出租 物业 用于本合同 约定 的用途;不得 将出租物业作为从事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 等高危行业仓储、生产场所;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 本合同约定出租 物业之用途,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不得 将 出租物业 部分或者全部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 如乙方 擅自 将 出租 物业 部分或者全部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 5、 乙方必须以自 己的名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责
8、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 6、 乙方在 出租 物业内进行企业经营,必须到相关的政府机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办证的证明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经营手续,所有工商审批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 7、 甲方 有权 定期或不定期到 出租 物业 进行 巡视 检查 ,乙方 须 给予配合并提供方便 。 8、 乙方在 本合同 租赁期内负责 出租物业 的一切清洁、环境保护、排污、 日常维护 保养、防雷检测、消防检查、安全 生产 等 (如有) 的工作及有关费用 【 包 括但不限于电话费、垃圾费、 门前卫生三包 费、 燃气 费 、天线费、防雷及消防检测费、防雷及消防 设备维护(更换)费、 治安费、管理
9、费及所有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等费用 (如有)】 ,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供- 5 - 水、供电部门交纳。如租赁期满乙方拖欠第三方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本合同 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并追讨不足的部分 。 9、 租赁期结束,乙方必须保证交还甲方 出租物业 的建筑物及设施相对完好 并可继续使用。 10、 如 乙方 退还的 出租物业 中存有乙方物品,乙方应及时处理该物品,并同意如乙方自退还 出租物业 之日起 3 天内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 视为乙方 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 甲方可自行处理 该物品 ,由此造成的费用及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物业 装修、 修缮与使用 1、 甲方向乙方交付 出租 物业 时,
10、 出租 物业 的水电建筑等设施 可 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布置,但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相关 费用由乙方支付。 2、若 乙方 对出租物业 进行电器安装 , 须聘请电力主管部门认可的安装队伍进行施工 , 并与甲方联系接表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其所承租的 出租 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 出租 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 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 乙方不得对出租物业进行结构性的改建、扩建或改造,如确需改变物业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 出租 物业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设施,其 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1、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 产生 影响,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 6 - 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修改。修改、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妥善使用 出租物业 并对 出租物业 的整体进行适当的维护。因乙方延误 维护 ,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 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三天内将 出租 物业 清空并无条件移交回甲方,乙方 在本租赁 合同期间因装修、翻新而增加的设施设备,可移动部分乙方可自行拆除搬离 ( 如拆除有损出租物业的原有价值的不得拆除或者拆除后由乙方进行修补恢复原状 ) ,依附于
12、出租物业所有装修、水电设施、星棚等一切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 , 乙方不得自行拆除,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7、 乙方承诺 承租本合同项下出租物业期间,使用出租物业过程中 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好排污及防水工程,相关费用属乙方范围内产生的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同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如出租物业遭遇损坏或因保养不善引致损毁等,乙方应予以赔偿或者恢复原状。 第七条 保险及安全责任 1、 乙方必须于 本 合同签订日后立即为 出租 物业 购买 财产一切险及 公众责任保险,在 本合同 租赁期内逐年续保。 由于乙方不为出租 物业 购买 财产一切险及 公众责任保险 所造成的责任及出租物业的损失由乙方承
13、担,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2、 乙方 必须与甲方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 7 -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合同终止: ( 1)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 2) 遇国家 及地方政府 征收、或者 征用 出租物业 超过 3 个 月的 。 ( 3) 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 5) 甲方因自身需要有权无条件提前收回出租物业,但应当提 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 合同期届满或按约定解除,乙方应如期(合同期满日或合同解除日)退还 出租物业 、清理 出
14、租物业 并结清相关费用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同意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责任。 2、如 合同到期乙方逾期退 还出租物业给甲方, 在 甲方 在多次通知下乙方 仍未退还,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本租赁合同 解除当年平均月租金 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且乙方应承担因逾期 退还 出租物业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 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物业,并要求乙方支付 本租赁 合同解除当年平均月租金的3 倍作为违约金,且乙方租赁 履约 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 1)乙方拖欠租金
15、或其它费用连续或累计超过 一 个月,经甲方书面催收,乙方仍未支付 。 ( 2)擅自 拆除改变 出租物业 主要建筑结构或严重损坏 出租物业 ,且经- 8 - 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 。 ( 3)乙方利用 出租物业 进行违法活动 。 ( 4)乙方擅自改变出租物业用途 。 ( 5)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事项。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条款,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的租用 出租物业 资格,已支付的物业租金及 履约 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5、 租赁期内,出租物业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不能继续使用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各方的经济损失。 6、
16、 如遇本合同中所提到“视为乙方根 本违约”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租赁 合同,收回 出租 物业, 没收乙方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并 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 当 月租金 3 倍的违约金 。 7、 乙方除“根本违约”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 8、 除 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 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和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和 /或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
17、各项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 十 条 连带责任保证 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 - 9 - ( 1)租金、违约金; ( 2)乙方应承担的维修、保养费用; ( 3)出租物业遭遇损坏或因保养不善引致损毁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 4)甲方代乙方支付的水费、电费、燃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 5)乙方致第三方损害,由甲方垫付的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 。 3、保证期间为 年。 第 十一 条 送达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 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 1 号信业大厦四楼 乙方: 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
18、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使用快递发送的,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使用挂号信发出的国内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三日后视为收讫;任何一方之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 第十 二 条 特别约定 1、 本合同 出租物业 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抵押 查封 无权证 其他情况,无权证的物业甲方不承诺能够办理各项证照。 2、 本合同 租赁期内一切维修、保养由 乙 方负责(包括物业的结构、下水道、化粪池、天面、电梯、供水、供电等一切设施设备)。 3、若因政府发展征用原因,造成 本 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甲方须于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
19、据政府文件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须为提前解除合同而向乙方作出补(赔)偿和承担- 10 - 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若政府对征用物进行补偿,按谁投入 ,谁接受补偿的原则,如双方都有投入,由双方按投入的多少协商分配;若甲方对出租 物业 另有发展用途等各种原因造成 本 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将以书面提前 形式 提前通知乙方 终止本租赁合同,甲乙双方互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 4、 出租物业 内对外发布广告的权利归甲方所有 。 5、签订本合同时 ,若合同涉及的出租物业状态为原租户 在其租赁合同到期后仍没有将出租物业退回给甲方的,甲方将循合法途径维权,以求尽快将出租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出现这一情况的,出租物业租
20、赁期限顺延,以双方确认交付物业使用时起计租,且甲乙双方均不能以此为 理由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和要求赔偿或补偿。 6、 若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复印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交甲方存档;若乙方为自然人的,应复印身份证交甲方存档 。 7、在签订合同后, 乙 方需对 出租 物业的漏水、消防设施、 水电设施、 防雷设施等 进行设置并对上述设施 可正常运行进行良好维护,因出租物业未达到良好情况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 乙 方赔偿或使其恢复到良好状态。 第十 三 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除本合同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其中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 书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