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届 人大 四 次会议文件( )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7 年 1 月 日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 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 2017 年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 面对 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 、 海南实施“两个暂停”政策 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 我县财政收 支 压力重重。 全 县财税部门在
2、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 主动担当,积极沟通, 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 加强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财政支付风险,财政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财政运行整体良好 。 (一)公共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 2 2017 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80555 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 81610 万元 的 98.7%,比上年 同口径 95024 万元 减少14469 万元, 下降 15.2%。其中,税收收入 完成 51478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1%, 同期 下降 6.9%;非 税收入 完成 2907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6%, 同期 下
3、降 36.7%。按征收部门完成收入分:国税部门完成 23493 万元,比上年多收 11149 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地税部门完成 27985万元,比上年减少 14964万元,完成预算的 75.6%;财政部门完成 29077 万元,比上年 减少 168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6%。 2017年地方债券收入 完成 31000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 减少 61%。全县转移性收入 完成 491880 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比上年增长 26.7%。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 完成 394020万元 ,完成预算的 129.3%,比上年 增长 22.1%;上年结余 80360万
4、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500 万元。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 完成 60343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债券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比上年 增长 6.1%。 2017 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 完成 603435 万元 ,比上年增长6.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 完成 471712 万元,完成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 0.8%; 债务还本支出 32029 万元; 转移性支出 完成 996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8596 万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3 金 9800 万元 , 年终结余结转 71298 万元)。 2017 年公共财政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一
5、般公共服务50804万元,完成预算的 58.9%,比上年 减少 28.3%; 国防支出 203万元 ,完成预算的 13.9%,比上年 下降 66.9%;公共安全 17783万元,完成预算的 143.6%,比上年 增长 32.6%;教育 106290万元,完成预算的 84.1%,比上年 减少 8.2%;科学技术 3952万元,完成预算的 1555.9%,比上年 增长 792.1%;文化体育与传媒 3108万元,完成预算的 114.1%,比上年增长 30.2%;社会保障和就业 5151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3%,比上年 下降 4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568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9
6、.5%,比上年 增长 4.5%; 环境保护 136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47.6%,比上年 增长 421.1%;城 乡社区事务 23188万元,完成预算的 177.8%,比上年 下降 3.5%;农林水事务 826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6.8%,比上年增长 75.4%;交通运输 2337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69.1%,比上年 下降 10.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06万元,完成预算的 143.1%,比上年 增长 4.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6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29.5%,比上年下降 54.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7846 万元,完成预算的1554.5%,比上年增长 3
7、80%;住房保障 1386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比上年增长 15.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82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7.6%,比上年增长 67.7%;其他支出 2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32%,比上年 下降 58.3%;债务付息支出 4675 万元,4 完成预算的 86.7%,比上年增长 60.8%;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6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 下降 28.7%。 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县地方基金收入 完成 16319 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5.2%,比上年 下降 79.59%; 2017 年全县
8、转移性基金收入 完成 60236万元; 2017年全县债务基金收入 完成 55000万元。全县基金总收入 完成 131555万元 (基金总收入包括地方基金收入、债务基金收入和转移性基金收入 )。 2017年全县地方基金支出 完成 1039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2.8%,比上年 增长 13.88%。 2017 年全县转移性基金支出 完成 27595 万元,全县基 金总支出 完成 131555 万元(基金总支出包括地方基金支出和转移性基金支出)。 2017 年全县基金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 1395万元,比上年 下降 8.52%;城乡社区事务 100218 万元,比上年增长 13
9、.59%;农林水事务 40 万元,比上年下降 69.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7万元, 比上年增长 117.64%;其他支出 1405万元,比上年增长 2.6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完成 114434 万元,为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 6%。其中,保险费收入 完成 43661 万元,利5 息收入 完成 560 万元,财政补贴收入 完成 35536 万元,其他收入完成 686 万元,转移收入 完成 1007 万元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完成 101894万元,为预算的 109%,比上年增长 5.8%。本年收支结余 12539 万元。 (四)
10、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债务余额为 300662.1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的债务 291539.65 万元,占债务余额的 96.97%,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6980.21 万元,占债务余额的 2.32%,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142.3 万元,占 债务余额的0.71%,比 2016年底债务余额 194662.16 万元增加 106000万元,增长了 54.45%。 过去的一年,全县 财税部门积极开展税收收入检查重点项目与 财政收支“ 60天大会战 ”。坚持每月初梳理各单位 1000 万以上大额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密切联系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
11、,推进支出。面对财政收入问题,积极调研,深入分析,及时反馈。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 财政工作 得到平稳发展。 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财源支柱产业缺乏,财政基础薄弱,收入困难;社保工资和法定支出 等刚性支出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严重影响财政支出进度,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6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 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
12、态, 积极应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依托我县沿海区位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完 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保证机构运转;集中财力,大力支持 我县“ 一巩双创 ” 、“ 乡村振兴战略 ”“全域旅游”和生态文明 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大对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着重解决 “三农”、 脱 贫攻坚和社会弱势群体困难 等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压缩机关行政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
13、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乐东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考虑各 方面减收增支因素,建议我县 2018 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 2018 年财政收支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 2018 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79179 万元, 与 上年同注: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琼府 201792 号, 2018 年 1 月 1日起实施)。该方案明确:税收收入省与市县分成比例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按 20: 80 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 30: 70 分享,土地增值税、契税按 65: 35 分享。按此测算,
14、2017 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73347 万元。 7 口径 相比增加 5832 万元, 增长 8%。加上转移性收入 408066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 333477 万元;上年结余 71298 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291 万元) 。全 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87245 万元,比上年减少 20981 万元,下降 4.1%。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 487245 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68649万元,比上年下降 4.9%;转移性支出 18596万元 , 比上年 增长 18.6%。 2018 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 100212 万
15、元,比上年 增长 16.2%; 国防 1496 万元,比上年增长2.1%; 公共安全 10695 万元,比上年下降 13.6%;教育 105699万元,比上年 下降 16.3%;科学技术 246万元,比上年下降 3.3%;文化体育与传媒 3089 万元,比上年 增长 13.4%;社会保障和就业 58932 万元,比上年 增长 14.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76603万元,比上年 增长 20.7%;节能环保 26067万元,比上年 下降 9.1%;城乡社区事务 5678 万元,比上年下降 56.5%;农林水事务 58775万元,比上年 下降 9.8%;交通运输 3756 万元,比上年下降 72
16、.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41 万元,比上年下降 2.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063万元,比上年 下降 1.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5127万元,比上年 增长 346.6%;住房保障 9350万元,比上年 下降 26.9%;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 722 万元,比上年 增长 29.2%;预备费 5000 万元 ;债务付息 10650 万元。 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 27968万 元,比上年增长 80%。加上转移性收入 3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4500万元 ,上年结转 27595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收入 60063万元,比上年 下降58%。 2018
17、 年全县地方基金预算支出 60063 万元,比上年 下降82652 万元, 下降 58%。全县基金预算支出 60063 万元,比上年下降 82652 万元, 下降 5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53993 万元,比上年增长 34.5%,其中,保险费预算收入 67983 万元,利息收入 13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 33198万元,其他收 入 809万元,转移收入699 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143707 万元,比上年增长 41%。本年收支结余 102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80445 万元。 4.补充预算安排情况 为了解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慢的问题
18、,县本级从 2017 年开始试编补充预算,即把有一定前期准备,但资金能否支出存在不确定的项目编入补充预算。补充预算与正式预算一并报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审议,经县人大批准后,与正式预算具有同等效力。补充预算项目在年度执行中具备拨款条件时,通过预拨资金方式保障项目实施,年底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指标中冲抵或列9 入下年度预算。 2018年继续适度编制补充项目预算,安排 等 个项目共计。今年我县继续 编制 2018-2020 年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我县将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纳入重点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工作衔接,提高编制质量。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加强中期财政规
19、划与区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衔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期预算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强化中期规划引领作用。要求各部门对照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逐步将中期重点支出项目全部纳入项目支出编报,并将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与 2018 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同步审批。 5.2018 年 1 月份县本级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
20、支出。截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县财政下达 2018 年预算指标 166913.35 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指标 142516.81 万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指标 24396.54 万元。 (二) 2018 年全县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 1.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确保工资及政权正常运转。 安排基本支出 127022万元,比上年增加 14021万元。其中,10 人员支出 107731万元,比上年 减少 15324 万元;公用支出 12806万元,比上年 增加 1624万元;村组织办公经费 6485万元, 与 上年 持平 。 2.确保社会保障资金需要,保护社会救助群体利益。 支持覆盖城乡居民
21、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安排 4610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461万 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13125 万元,医疗保险 3340 万元,工伤保险 225 万元,失业保险 286 万元,生育保险 253 万元,历年拖欠医疗费 50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8800 万元, 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部分 10362万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力配套 2016 万元,退伍一次性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28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 360万元,农村(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 2324 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 2105万元,社会救济 2580 万元等。 3.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和“三农”等社会事业发展。 安排教育事业支出 105699 万元,推动 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安排 76603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提升医院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安排 58775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不断夯实农业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落实农民增收。安排 26067万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 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城乡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