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摘要:房屋安全管理是政府赋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职责,做好此项工作,杜绝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房屋安全;管理;治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房屋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本保证。如果对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业主及其他人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房屋安全使用已不仅是珍惜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实际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一、房屋安全管理现状 1、危旧房屋面广,整治难度
2、较大 全国各地危旧房屋量大面广,据统计,广州市目前尚有 50 万平方米的危房,河南省有 306 万平方米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危房,黑龙江省尚有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 D 级危房 113.9 万平方米。这些危房中,土木、砖木、砖混、石混结构的占 90%以上,大部分为民宅、乡镇中小学校舍、农民自建房。受经济能力和城市规划等因素制约,这些危房改造难度较大。 2、建立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 129 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市、
3、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 3、建立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资质审查制度 全国各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基本上设立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发2002223 号)文件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委托。 4、制定了一些国家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符合 1984 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国家
4、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等要求。 二、房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大部分是针对在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很少涉及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致使私有房屋在安全管理上形成“真空” 。另一方面,我国房屋安全立法管理体系不健全,与国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不接轨,需要补充完善。 2、房屋使用安全观念淡漠 长期以来,建设领域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重建设,无可厚非,只有建造符合各项建筑标准、规范要求的建筑物,房屋的后期使用安全才有可靠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房屋的建造过程,只有
5、短短的二三年时间,而使用时间则长达五六十年甚至数百年,因此,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更为重要。当前对于社会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我国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足。许多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大部分地市级城市没有相关法规。目前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者,为了满足使用要求,盲目乱拆乱建或者私自改变使用用途,留下了严重的房屋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因盲目加层,扩建和野蛮装修引起的安全事故,给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3、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垄断性 目前来看,总的说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基本上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
6、安全鉴定机构所垄断,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诸如一些已脱钩改制的建筑科研、质量检测、设计单位很少得到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4、对公共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无强制性检查和鉴定 在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只有房屋业主(使用人)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在房屋业主(使用人)未提出申请时,就无法定期对房屋进行强制性“体检”,也就无法保证房屋的安全性。 5、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水准不高 在房地产业中,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三个领域建立了执业人员资格和市场准入制度,而在房屋安全鉴定方面还是一片空白。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凭经验鉴定作业,执业水
7、准不高,无法保证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报告的正确性。 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 为继续完善和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建议国家出台一部房屋安全管理法或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在国家出台这部法律法规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可先行一步,针对房屋安全管理专门制定一部综合性法规或规章。 2、建立定期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笔者调研结果,许多省会级城市,已经开始对全市的房屋进行安全普查或者检查。如杭州、哈尔滨等城市,在政府的要求下,对全市各类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定期检查,尤其是杭州市,在对全市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房屋健康档案,对各类房屋按照用途
8、、结构形式、安全现状、使用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从而使房屋在交付使用后,管理者随时可以掌握其安全程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自然灾害时,做到重点预防,为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又如上海市为了迎接 2010 年召开的世博会,专门对全市临街建筑物的外墙饰面砖粘结情况进行了检测,对存在缺陷的要求立即整改,以防因饰面砖脱落发生不安全事故。中国工程院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举办的“房屋建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创新”科技论坛暨学术研讨会也建议对一些大型群众聚集活动场所及一些重要的建筑物进行定期安全鉴定。 同时,对超出使用年限而由于种种原因仍在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应该实行强制安全鉴定,可以有效地避免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9、的发生。 3、推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和鉴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房屋安全鉴定应该朝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动态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并统一收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执业资格,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如理论基础、工作经验与技术能力等,建议国家施行房屋安全鉴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4、建议国家对公共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定期进行强制性“体检” 学校、政府机关、商场、医院、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公共房屋安全与否,事关百姓人身安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等相关部门,对这些公共场所的房屋安全进行普查和安
10、全鉴定。 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动态信息系统 为实现房屋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应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对房屋的安全、修缮、防汛、灾害等数据进行全方位网络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可以掌握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建立健全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结束语 房屋安全管理是我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我国的现状和房屋结构潜在的破坏性,都要求我们对房屋安全加强管理,制定详细而可操作的规程、制度、标准、方案,以此来规范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陈肇元.完善技术标准与管理法规确保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与使用安全明J.工程质量,2008,6:1-9. 2张青.政府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国建设信息,2008,9:55-56. 3李荣强.深圳市建筑物质量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科学工程技术论坛J,中国工程院,北京,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