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刘庄镇 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一八年六月 1 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招 标 人: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刘庄镇 2018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工程 工程地址 大丰区刘庄镇 工 程 投 资 额(万元) 约 2461 万元 建筑面积 ( M2) / 招 标 人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13357982566 代理机构 地
2、址 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 18幢 104 号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0515-83939851 代理机构资 质 资质证 书 号 F232000921 资 质 等 级 乙级 经 办 人 朱颖慧 联系电话 0515-83939851、 18262876630 备 案 机 关 意 见 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材料于 2018 年 6 月 日收讫。 备案机关(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 0515-831057229 2 招 标 公 告 一、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的 刘庄镇 2018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已经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大农路办( 2018) 7号文 ,现决定对该项
3、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网上预览或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 刘庄镇 2018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 2)项目编号: DFGC20180286 ( 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4)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2461 万元 ( 5)质量要求: 合格 ( 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标: 否
4、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2 个 标段,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 12 个标段,但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次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一标段至十二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标段 编号 项目名称 位置 招标规模 合同估算额 (万元) 备注 1 刘新线 新桥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20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双侧拓宽改造。 2 刘民线 民主 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21 旧路面挖除新建 3 胜利南北中心路 胜利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281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双侧拓宽改造。 4 润金线 润民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405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5、双侧拓宽改造。旧路面挖除新建 5 五六中沟西路 建成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90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双侧拓宽改造。 6 建成公路 建成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68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双侧拓宽改造。 7 龙心一三组路 (龙心中路) 龙心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7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双侧拓宽 改造;旧路面挖除新建;新建。 8 龙心南路 龙心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50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 或双侧拓宽改造;新建。 9 光荣北路 光荣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318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 或双侧拓宽改造;新建。 10 龙桥中心西路 (龙桥南路) 新桥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89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6、双侧拓宽改造。旧路面挖除新建 3 11 东联中心路 东联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402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或 双侧拓宽改造方案。 12 青春中心路 建成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80 旧路面修补利用,单侧 或双侧拓宽改造方案。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 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
7、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 ( 4)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专 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5)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 含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三人 2017 年 7月以来不少于 6 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缴费单据;( 6)由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或扫描件。 八、 投标单位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 于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4日 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网址:htt
9、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开标前窗口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全程电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费在网上支付 )。 2、投标单位在网上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 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
10、方法: 合理低价法 。 十、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和帐号见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帐号 备注 1 刘新线 18000 3209820531010000072980 2 刘民线 18000 3209820531010000072971 3 胜利南北中心路 42000 3209820531010000072962 4 润金线 60000 3209820531010000072953 5 五六中沟西路 13000 3209820531010000072944 6 建成公路 25000 3209820531010000072935 4 7 龙心一三组路 (龙心中路) 3
11、5000 3209820531010000072926 8 龙心南路 22000 3209820531010000072917 9 光荣北路 47000 3209820531010000072908 10 龙桥中心西路(龙桥南路) 13000 3209820531010000072891 11 东联中心路 60000 3209820531010000072882 12 青春中心路 12000 320982053101000007287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
12、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 帐号:见上表,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 1 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13、网(网址: http:/)、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 “招标控制价”和“ 答疑补充 ”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 答疑补充 ”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二楼 联系人: 胡主任 联系电话: 1335798256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 18幢 104 号 联系人: 朱颖慧 联系电话: 051
14、5-83939851、 18262876630 5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招 标 概 况 1 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刘庄镇 2018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规模: 投资约 2461 万元 设计单位: 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 12 个标段 工程地点: 大丰区刘庄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招标内容:四级公路改造工程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2018 年 6 月 7日至 2018 年 6月 14 日、 305 元 /标段 3 现场踏
15、勘时间: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递 交 疑 问 时 间 : 2018 年 6 月 17 日 11 : 00 时前 , 递 交 地 点 :http:/218.105.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答疑(或补充通知)网上公布时间 :2018 年 6月 17 日 18:00 时前 (如有时)。 招标控制价网上公布或书面通知时间 : 开标前 5 天。 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时间:定标后第二天。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6月 22 日 9: 00 时至 9: 30 时 地点 :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 4 楼 开标五室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 交叉西15
16、0 米) 5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22 日 9: 30 时 地点 :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 4 楼 开标五室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 米) 6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查询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内容,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均在网上公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221.231.122.12; 或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由于投标人未下载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1335798256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颖慧 联系电话: 0515-83939851、 1
17、8262876630 6 1、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1.1 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 标段划分情况 : 本次招标工程分 12 个标段。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等四部分以及根据通用条款第 4.3 条、 4.5 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00 %,私有资金 0 %,其 他 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
18、: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 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
19、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具放弃投标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必须详细写明放弃投 标的原因,凡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报告或申请报告中写明的放弃投标原因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认定不充分的,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实后将潜在投标人此次不良行为在网上予以公示 3 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5、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 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 6、投
20、标保证金、图纸押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标段子帐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详见招标公告。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
21、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到账情况中查看, 选中该标段点击 “查看 “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 (请7 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投标保证金退还 (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22、 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 6 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 3)投标保证金退还:规 定的时间内中心窗口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电话: 0515-8
23、3927237(朱会计) (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c.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4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 10%收取,定标后,中标人在中标后 5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 账方式(任何其他方式如:保函、抵押等招标人均不予接受)缴至招标人帐户后并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6.5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
24、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6.6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联合发布的苏建招 2009 140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另行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其金额为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 7、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详 见通用条款第 6.1 款。 8、投
25、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采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详见通用条款第 7.1 款。 8 9、招标控制价 9.1 本工程设定投标报价的招标控制价为 : 一标段(刘新线)人民币 119.2 万元、二标段(刘民线)人民币 120.9 万元、三标段(胜利南北中心路)人民币 280.2 万元、四标段(润 金线)人民币 404.1 万元、五标段(五六中沟西路)人民币 87.5 万元、六标段(建成公路)人民币 167.6 万元、七标段(龙心一三组路 (龙心中路)人民币 236.7 万元、八标段(龙心南路)人民币 140.1 万元、九标段(光荣北路)人民币 317.7 万元、十标段(龙桥中心西路(龙桥南路)人民币 88.
26、7 万元、十一标段(东联中心路)人民币 401.4 万元、十二标段(青春中心路)人民币 75.2 万元。 或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予以公布或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9.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9.3 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依据:本工程预算价按下列依据提出,预算价下浮一定幅度后计算出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预算价计价程序和取费标准:按照招标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预算价。 10、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
27、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详见附件。 11、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1 投标文件分为 3个标书,其中一号标书为商务标书,二号标书为资格后审资料,三号标书为业绩及证书原件。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通用条款第 8 条中的相关内容。 12. 2 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仅要求制作一份投标文件(一号标书一正四副,二号标书一正四副,三号标书一份);投标人做多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仅收取一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清单按照 1 至 12标段的先后顺序装订。 13、本招标
28、文件提供以下第 1-3 项附件: 1、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 规则; 2、投标文件部分格式、附表; 3、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工程概况及现场条件 1.1 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的前附表 1.2 现场条件: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现场踏勘 3 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2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吊装、安装及任
29、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 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招标人 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4 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递交(或传真)至前附表
30、规定的地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4 3 招标人将书面答疑文件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约定时间到网上查询,如未能查询到答疑文件,请在一日内向招标人咨询,否则后果自负。 4 4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 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 5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4 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 )。 4 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如招标人以补充通知或答疑方式要求改动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甲控)材料、特种材料、暂定价材料表中规定的项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等内容,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