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宁住房公积金 2018 年年度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宁住房公积金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9 名委员,2018 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批南宁市 2017 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审议 2017 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和 2018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审批 2018 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计划、审批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
2、取政策、在邕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南宁住房公积金2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的请示。(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8 个科,6 个营业部,6 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从业人员 192 人,其中,在编112 人,非在编 80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18 年,新开户单位 1717 家,实缴单位 10162 家,净增单位 1141 家;新开户职工 10.65 万人,实缴职工 64.75 万人,净增职工 6.52 万人;缴存额 85.57 亿元,同比增长 16.23%。2018
3、年末,缴存总额 579.57 亿元,同比增长 17.32%;缴存余额 223.97 亿元,同比增长 11.3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7 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二)提取:2018 年,提取额 62.73 亿元,同比增长24.81%;占当年缴存额的 73.31%,比上年增加 5.05 个百分点。2018 年末,提取总额 355.60 亿元,同比增长21.42%。(三)贷款3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60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 万元。2018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9 万笔 18.51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47.3
4、1%、57.19% 。其中 ,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3 万笔 12.77 亿元,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 万笔 5.74 亿元。2018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4.96 亿元。其中,市中心12.37 亿元,铁路分中心 2.59 亿元。2018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1.54 万笔 219.69亿元,贷款余额 170.5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3%、9.20%、2.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16%,比上年减少 6.8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7 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 年
5、,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回收项目贷款。42018 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1.10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 亿元。(四)购买国债:2018 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未发生兑付、转让、收回国债的情况。2018 年末,国债余额 0 亿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五)融资:2018 年,未进行融资。2018 年末,融资总额 0 亿元,融资余额 0 亿元。(六)资金存储:2018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60.74亿元。其中,活期 1.52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34.83亿元,1 年以上定期 16.94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45 亿元。(七)资金运用率:2018
6、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76.16%,比上年减少 6.88 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18 年,业务收入 65,704.09 万元,同比增长 7.16%。其中,市县合计 52,733.48 万元,铁路5分中心 12,970.61 万元;存款利息 10,997.82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54,704.30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1.97 万元。(二)业务支出:2018 年,业务支出 24,513.28 万元,同比增长 4.53%。其中,市县合计 18,276.15 万元,铁路分中心 6,237.13 万元,;支
7、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1,755.46 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735.31 万元,其他 22.51 万元。(三)增值收益:2018 年,增值收益 41,190.81 万元,同比增长 8.79%。其中,市县合计 34,457.33 万元,铁路分中心 6,733.48 万元;增值收益率 1.94%,比上年减少0.05 个百分点。(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83.09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4,757.84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949.87 万元。2018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4393.79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
8、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9664.33 万6元。其中,市县合计上缴当地财政局 24498.34 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铁路局(收缴单位)5165.99 万元。 2018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9594.18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5050.41 万元。其中,市县合计提取 171042.48 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 44007.93 万元。(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 年,管理费用支出 4730.32 万元,同比下降 28.99 %。其中,人员经费1340.08 万元,公用经费 276.13 万元,专项经费 3114.11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
9、出 3858.62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020.92 万元、207.40 万元、2630.30 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871.70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319.16 万元、68.73 万元、483.81 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7额 821.63 万元,逾期率 0.48。其中,市中心 0.49,分中心 0.4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增加部分的 1%提取。2018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483.09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2018 年末,个人贷款
10、风险准备金余额 29,154.18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7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2.82%。(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 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逾期率 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4%提取。2018 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0 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440 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 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 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历史遗留风险资产8回收率 0%
11、。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2018 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12.65%、11.19%和 16.23%。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1.82 %,国有企业占 9.48%,城镇集体企业占 1.09%,外商投资企业占2.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42.3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1.94%,其他占 0.64%。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38.74%,国有企业占 28.00%,城镇集体企业占 0.90%,外商投资企业占7.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24.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71%,其他占 0.10%
12、;中、低收入占 98.77%,高收入占 1.23%。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19.02%,国有企业占 16.84%,城镇集体企业占 0.50%,外商投资企业占14.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47.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1.34%,其他占 0.44%;中、低9收入占 98.03%,高收入占 1.97%。(二)提取业务:2018 年,26.76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62.73 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6.9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8.5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36%,租赁住房占 9.34%,其他占 0.70%);非住
13、房消费提取占 23.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5.9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5.2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其他占 1.9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9.24%,高收入占0.76%。(三)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018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51.85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2%,比上年减少 5.7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2986.5 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10占 31.12%,90-144(含)平方米占 64.01%,144 平方米以上占 4.
14、87%。购买新房占 77.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4.24 %),购买二手房占 13.1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9.75%,其他占 0%。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57.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42.7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42.37%,30 岁-40岁(含)占 36.76%,40 岁-50 岁(含)占 16.57%,50 岁以上占 4.30%;首次申请贷款占 97.3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2.63%;中、低收入占 48.24%,高收入占51.76%。2.异地贷款:2018 年,发放异地贷款 8 笔 377.2 万元。2018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36974.4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3107.8 万元。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 0 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 0 万平方米,当年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