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9 月 20 日,在全市建设系统内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
2、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消防安全和各直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二)检查内容各直属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 2 -“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
3、,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 10 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督促租赁双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 10 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
4、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20 日前)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晰治理重点、检查重点和工作要点,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全面检查阶段(5 月 21 日至 9 月 10 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查,要积极与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 3 -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三)总结提
5、高阶段(9 月 11 日至 9 月 20 日) 。各地、各单位要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处,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单位是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
6、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二)强化现场管理。各地、各单位要以消防检查为抓手,狠抓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上岗、动火审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演练等,杜绝再出现因为电焊作业而引发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凡是使用无证电焊工的,必须追究施工和建设单位责任) ,属于人员密集场- 4 -所的施工现场,明确 1 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
7、查检查。对使用聚氨酯泡沫的项目进行集中整治,一经发现立即拆除,拒不停止使用的,移交消防部门处罚。(三)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区、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和项目,严肃通报批评。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活动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5 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 1 家示范单位,并积极推荐给当地消防部门,充分利用示范单位的宣传引领效应,以点带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五)深化宣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春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利用“安全生产月”之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进行火灾警示教育,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六)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每月 23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5 月 20 日前报送工作方案,9 月 13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袁陶,电话兼传真:59000333,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