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师 范高等 专 科学校学生离校自主学 习约 定_同学:经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批准你的离校自主学习申请,同意你去_(单位)自主学习。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现作如下约定:1离校自主学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学生离校自主学习期间,一律不住校,由学生和家长负责其人身安全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学校不承担管理责任。3学生离校自主学习期间,必须按时回校参加期中、期末考试(考查)、毕业论文及毕业资格审定等活动,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注册缴费、升留级及毕业(结业)手续。未及时参加考试(考查)者,各科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予补考。不符合毕业条件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4学生离校自主学习期间,因故变更实习单位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和系科备案;中止自主学习者必须及时返校复学;自主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学籍复原手续。5学生离校自主学习期间,凡有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退学时间以自主学习离校日起算。约定人:学生(签字):_联系电话:_家长(签字):_联系电话:_专业系部(盖章): 教务处(盖章):年 月 日注:此约定一式三份,学生本人、专业系部、教务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