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统计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统计局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在工作年度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区统计局根
2、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统计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普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R&D资源清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办法,由国务院全国普查办公室或国家统计局另行制定。建立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区统计局建立统计执法 2 人才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检查区域的执法人员除外),参加区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三、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从2016年开始,区统计局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确定年度执法检查的领域、范围和数量,其中随机抽查的单位数占所需检查单位数的比重不低于30%,且今后要逐年提高。区局制定本年
3、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保证年度内不少于一次,又要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涉嫌统计违法现象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乡镇(办)或调查单位,区局将加大抽查力度。四、抽查结果的运用区统计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政府“双公示”的要求和程序推送至“信用山东”官网;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