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学院简介哈尔滨商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现代大学精神和不断追求卓越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共和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是我校双跨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学院。现已建成基础雄厚、前景广阔的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专业,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财务管理与会计控制方向)博士学位、会计学硕士学位和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黑龙江省及东北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国内同学科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会计学院共有教师8
2、2人,其中专业教师 72人。拥有博士生导师 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6人。省级教学名师1 人,校级教学名师2 人,双语教师数量 20多人。教授 11人,副教授32人,博士及在读博士教师22 人,占35%;硕士学位以上教师58人,占92%。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业务技能与科研能力强、教学质量高、精力充沛、勤于敬业,是黑龙江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院在2012年黑龙江省首届师德先进单位评选中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单位”。会计学科现为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梯队,为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平台。会计学院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会计专业硕士(MPAcc)学位授予权
3、、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开始招收培养财务管理与会计控制方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设有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及审计理论与方法四个稳定的研究方向。目前在读研究生规模达到230多人。会计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人才理念,严格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和输送了一批优秀了的高层次研究与创新人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员已成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相关学科和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学院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三个本科专业,会计学专业从1996年开始被确认为省级重点专业。在会计学专业中设置国际会计、CPA、CGA 、ACCA 四个专业方向,它们相互支撑、交叉渗透、相互融合
4、,又各具特色,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计学科体系,为本科生的培养教育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学院目前在校学生4700余人。其中,CGA、ACCA的专业教学成绩斐然,国际化特色鲜明,会计学院是CGA、ACCA在黑龙江省的唯一考试基地,会计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012 年,会计学院开始“卓越会计师培养计划”设计,会计学专业被确认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会计学院拥有四门省级精品课,一门校级精品课;以会计学院教师为主联合黑龙江省会计学高校教师共同编写会计学与财务管理系列教材20部,已经再版两次,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学院拥有5 部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9年以来,会计学院共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5、4 项,二等奖1 项。学校的经管实践教学中心是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会计学院科研取得良好效果,近五年承担及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10余项,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及面上科研项目20余项;在研项目30余项;会计学院十二五科研经费已经超过300 万元。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近80部,发表专业论文 500余篇,核心期刊260 多篇,EI、CSSCI、SCI、ISTP检索论文 50多篇。会计学院在培养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同时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在黑龙江省国资委、会计局、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政府部门、行业主管机构的支持下,会计学院教师积极参加省国
6、资委的财务总监选拔,省、市财政主管部门的高级会计师培训、评选、考核,新会计准则培训,全省会计知识大奖赛命题、裁判等工作。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发挥我学科培训基地的作用,举办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同等学历研究生等培训班,为我省培训专业人才达数万人。会计学院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5所联系院校之一,是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会计教育分会理事院校、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学会理事单位、中国审计学会会员单位、香港国际会计学会会员单位、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及理事单位、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单位。二、调剂专业2018 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120201
7、会计学01 (全日制)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02 (全日制)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03 (全日制)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04 (全日制)审计理论与方法8000元/年( 3年)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303数学三813综合(含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复试科目:管理会计审计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加 试 :成本会计 财 务 报 告 与 分 析三、调剂政策1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2018 年复试控制线(一区)。2第一志愿报考会计学或相近专业。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四、研究生奖助政策为综合评价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业质量,鼓励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高质量完成阶段性学业,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励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 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12000 元、二等奖 10000 元、三等奖 8000 元(985 院校、211 院校与所报专业相同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生源入学第一年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科研 奖励奖学金 5000 元或 10000 元;研究生助学金 600 元/ 人/月。五、调剂名额调剂名额:10人六、联系方式如有意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生老师: 王佳老师:13936397237。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