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博物院公开接纳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挥安徽博物院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职能,不断提升博物馆作为在校学生第二课堂作用,帮助学生们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安徽博物院以社会教育部作为接纳在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体部门,特制定此方案,明确在校学生在我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方式及内容如下:一、安徽博物院与学校共建在校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由学校统一组织与我院共同实施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人文和专业素质培养工程。 二、安徽博物院为共建学校在校学生来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其中包括参观展览、举办讲座、文化宣讲进校园、志愿者招募、流动展览、文化实践活动等。三、学生自主参与社会实践,在校学生团体或个人提前将活动预案报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审批。我院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团体或个人开展具体社会实践服务项目。 2四、在社会实践期间,安徽博物院负责为学生团体或个人提供工作便利并配备指导教师,组织教育工作、实践指导、院内安全管理。学生团体或个人必须配合整个活动过程,双方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把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放在首位。5、在活动完成后,双方做好总结、交流等工作,并积极联系各级各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并互通信息。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