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推广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给付服务指南日照市林业局2018年10月152对推广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给付一、办理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林业部令第13号)“第十三条 规定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申请主体单位或者个人三、办理条件具有省级以上林木种子管理机构颁发的林木良种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纸质) 一式两份:(一)申请报告。(二)良种证明。(三)推广面积、株数资料。五、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配合)。3(三)市林业局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申请人配合)。(四)向申请人送达批准文件(现场或邮寄)。六、办理时限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无八、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633-8816302电子邮箱:九、受理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16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