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妇联“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姓 名身份证号 码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相关登记证编号 (其他证件)编号 经营项目个人从业状况证件编号工商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经营场所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 借款用途贷款金额(元)贷款期限还款计划承办单位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就业经办机构审查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财政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经办农信社审批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说明:一、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完成后,由市、县级各承办单位留存一份,申请人自存一份。二、承办单位指县(市、区)就业经办机构、工商 联、工会、团委、妇联、个私协会。三、随本表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 员转业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参加创业培训、通过项 目论证的,还应提供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项目论证材料;市、县级就 业经办机构、 财政部门、 经办农信社要求的其他资料。四、经办农信社应在相关证件上记录享受政策扶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