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表彰热心为老师和同学服务、为学校学院相关工作作出贡献、乐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为社会输送更多更好的人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担任研究生班级干部、党支部团支部主要骨干、院研究生会干部,且在本学年期间工作一学年(含)以上的全体研究生干部。二、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在同学中威信高,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
2、作用。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单科不低于 70 分,或者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4、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宣传活动,受到师生好评,社会效益良好。所负责的工作获得院级(含)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三、评选细则1、符合条件的同学,须下载填写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作为评定和存入个人档案用。2、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分管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研究生会主席团及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评选小组,经民主评议产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并进行公示。3、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照不超过全体研究生总数的 10%的比例确定。4、本评选所考察的学习、工作的表现和成绩限定于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包括本科、工作就业等阶段。5、本评选参考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凡在研会担任工作且学期考核分低于 80 分者,将被取消参与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6、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 6 月。四、表彰奖励获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由学院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五、其他说明事项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和修改。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二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