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巢湖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 ”的学前教育 发展要求,根据 合肥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和巢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精神,全面开展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入园 难” 、“入园贵”问题 ,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学前教育。二、目标任务围绕“幼有所育 ”,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
2、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三、资金筹措市教体局会同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合肥市级财政对我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安排地方教育附加和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四、主要内容(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2组织,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
3、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督查机制。(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一是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幼儿园(看护点)在园扶贫户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学期5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二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加强对资助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入园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贫困家
4、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实施幼儿教师培训。一是做好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国培计划 ”、乡村教 师(园长)培训团队 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教师访名园培训和园长培训等项目。二是强化培训管理。教体局统筹安排管理,实施“实践混合” 培训方式,强化“ 县校 机构” 协同实施,加 强培训日常管理,提高培训协同效率。按照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基于提升保教能3力的培训主题,围绕“雪中送炭” 、“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定向和实践取向,确保培训设置指向明确,培训内容突出重点。三是增强培训成效。通过实施园长培训,帮助园长学习借鉴优质幼
5、儿园的办学经验,掌握幼儿园问题诊断、幼儿园规划制定、现代幼儿园制度建设等方面方法,全面提升幼儿园园长管理能力。通过开展幼儿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素养,提高保教质量,支持幼儿园教师常态化学习,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持续发展。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列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任务,列入教育民生工程狠抓落实。(二)营造发展氛围。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教育发布等媒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三)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等部门的任务,着力剖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四)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