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需求方案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名称: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编制时间:2018 年 12 月2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名称: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2、招标控制价:70.949532 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概述: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
2、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参照设计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文件规3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
3、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文件规定。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30 日历天;施工地点:徂徕镇中心社区。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18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 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4、,并请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4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吕经理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电话:18853877280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联系人:魏艳美电话:0538-8268830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中段华伟家园 A 座 503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