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工程学院实习管理暂行规定实习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到现场或生产实践中去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实践活动,也是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学实习的分类教学实习是指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所列出的各类实习环节,包括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二、实习的准备工作1、实习前必须备齐实习资料,包括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等。2、合理选择实习地点和单位。各学院应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原则上在固定的实习基地进行。各学院安排校外实习
2、场所要本着“专业对口,就地就近、适当集中、固定挂钩”的原则。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必须填写申请表和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条件,能够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教学。3、实习前,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各学院应向学生和带队教师宣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计划和纪律等。三、实习的组织管理及主要工作职责全校实习教学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的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1、教务处工作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习管理规范。(2)对实习情况进行抽
3、查,对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监控。(3)协调和解决全校实习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组织实习工作的经验交流。(5)负责做好全校校外实习基地的统计工作。2、各学院工作职责(1)落实学校有关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拟定实习计划和实施步骤。(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教学大纲。(3)负责组织落实实习教学安排工作。(4)根据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并做好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选派政治思想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时应注意职称、年龄结构,注意培养年轻教师。首次安排指导实习的年轻教师,
4、须经过一轮培训后方能上岗。(6)负责本院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保障工作,与接受实习生单位协调配合,督促检查,确保实习学生的各项安全。(7)负责对本部门的实习情况进行质量监控、考核。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和实习交流。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2、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认真备课,并编写实习教案。3、做好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对有特殊要求的实习地点,学生在进场前要做好安全考试。4、组织好实习的内容,原则上保证学生每天的实习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小时。5、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教书育人。6、对学生进行具体
5、的实习内容指导,启发及引导学生深入实际。7、检查学生实习纪律的执行情况及实习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8、组织好实习过程中的阶段小结及讲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使实习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9、实习结束后,做好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实习总结工作。五、对学生的要求1、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通过实习进一步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2、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努力掌握更多的生产实际知识,为以后进一步学习打下基础。3、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保管好有关实习资
6、料和图册等。4、实习学生在旅途中和实习中应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因违反操作规程、交通规则等而出现安全问题的,责任自负。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学校的声誉贡献力量。6、学生实习期间不得缺席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出具充分证明材料,经实习指导教师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离队。7、实习结束时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报告。六、实习成绩考核1、学生须按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实习记录,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并及时上交后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2、成绩评定应结合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及现场考核进行综合评定。各学院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实习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3、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
7、、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记分。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指导教师应及时提交学生实习成绩,各学院要对学生实习报告(设计或论文)分类登记、统计,妥善保存。5、学生在实习期间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不及格论处,需重修实习。学生实习环节单独计成绩和学分。6、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重修;特殊情况须报所在学院领导及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校外实习重修时间。校内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并交纳所需费用。七、实习经费管理按徐州工程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八、其它工作1、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用车、实习用品供应等后勤工作。2、实习师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作息制度。3、实习中尊重当地风俗,讲文明礼貌。4、返校前,必须做好收尾工作,办好各种有关手续,清点好实习用品、资料、归还所借物品,打扫住地室内外卫生,并征求实习单位或住地群众意见,做好告别致谢工作。5、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应及时结算、报销实习经费、归还实习用品、生活用具等。九、资料归档实习档案材料的归档参见徐州工程学院二级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主题词:教学 制度 通知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 年 9 月 25 日印发共印 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