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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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解读市国资委主任:王道臣2017 年 1 月 5 日,市政府以滨政发20172 号文件印发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坚持的原则、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企业范围、实施步骤、主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该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对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一、出台的背景

2、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重大决策,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2016 年 2 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2理体制的意见 (滨办发20166 号) ,明确提出“对市直部门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企业国有资产) 、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

3、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我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举措高度契合中央文件精神。2015 年、2016 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并实施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和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 ,全力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全省各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市政府出台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符合全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趋势。出台工作方案是我市 2016 年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为落实市属

4、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市委改革办将制定该工作方案确定为我市 2016 年重点改革项目,并列入2016 年全市改革任务台账 ,纳入年度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考核目标,以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上述目标要求,3市国资委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深入调研市属国有企业相关情况、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由市政府正式印发。二、主要内容工作方案共分为基本情况、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分类监管、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一)基本情况介绍了目前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市属国有企业 814 亿元

5、的资产总额、408 亿元的所有者权益和年度利税情况看,市属国有企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127 户市属国有企业分散在 23 个市直部门、单位管理,规模小、资产质量差、管理水平低、经营不佳的企业占有相当大比例, “小、弱、散”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加快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有企业由过去的多部门分散管理转变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解决国有企业“小、弱、散”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基本原则1、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6、。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4国有企业改革逐步迈向深入和不断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必要前提。政企分开,是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后,政府其他部门只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依法享有其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政资分开,是指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分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部门只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 工作方案提出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其他市直部门、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今后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正是落实政企

7、分开、政资分开的具体体现。2、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企业,且情况不同,工作量大,问题复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坚持稳中求进” , “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是确保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3、依法操作、规范透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必须坚持依法实施、规范透明的工作原则。(三)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确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市委各5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对国家出资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

8、有资本参股公司。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对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中,共上报市属国有企业 127 户。127 户企业中,凡属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将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调查中未上报的,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 15 内要上报市国资委,一并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工作方案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四)分类监管1、 工作方案除授权市国资委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外,还授权市财政局对负有政府性债务企业、文化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含基金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

9、职责,主要考虑这三类企业的行业特点,由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更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2、工作方案对所属行业特殊的企业,在落实集中统一监管过程中设过渡期,主要出于工作稳妥推进的考虑,有利于企业原主管部门和企业在过渡期内理顺各方面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63、工作方案确定,“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再划转,由原主管部门提出清理关闭、注销清算的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并做好后续组织实施工作”。这部分非正常经营企业今后改革的方向是退出市场。退出市场过程中,主要任务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工作由原主管部门负责,依靠其对各方面情况的深度了解优势,有利于各

10、类矛盾和问题的处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五)实施步骤尽职调查、制定实施计划、进行产权划转和企业交接,是推进集中统一监管的三个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1、尽职调查。主要工作是聘请、组织中介机构对企业产权(股权)状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市场状况、投资状况、发展潜力预期、人力资源及团队建设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问题等进行调查,并作出评价。2、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对符合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要求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明确分别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提出有关企业交接、产权划转、人员安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划转、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工作

11、推进计划及信访稳定等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73、推进改革重组。在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基本完成后,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将根据市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结合实际对监管企业进行重组整合,优化国有本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市属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更好发挥市属国有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六)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滨州市国资委2017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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