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昌乐县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政 策 解 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昌乐县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办法的出台背景近年来,县体育局利用国家、省、市、县各级体彩公益金,共建成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新国标示范工程和镇(街、区)、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 340 余处。这些健身工程的建成投用,为群众休闲健身提供了场所,极大地改善了我县群众的健身条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器材已超过使用年限,部分未到达使用年限的器材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现象,需要进行管理维
2、护。二、办法的起草过程前期,县体育局到红河镇、鄌郚镇等地就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调研情况,完成了办法的起草,起草- 2 -完成后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汇报,根据分管领导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修改,交县法制办把关后印发。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共分 7 部分,分别是总则、器材配置、器材安装、器材使用、管理与维护、器材报废与更新、奖惩措施和附则。第一部分总则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单位权利义务等。第二部分器材配置包括资金来源、配置流程、器材采购等。第三部分器材安装包括安装地点、场地要求、安装验收等。第四部分器材使用、管理与维护包括原则、相关权利和义务等。第五部分器材报废与更新包括报废更新条件等。第六部分奖惩措施包括奖励措施和惩处措施等。第七部分附则包括有效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