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规定1. 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迟到、缺考。因考试安排冲突、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提前申请缓考。2. 考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严禁自行变更座位。检查课桌、抽屉及考位周围是否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如有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者按违纪处理。将身份证件置于桌面的左上角备查,学生参加考试应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听指挥者,监考人员有权不下发试卷,当次考试作缺考处理。3.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该课程作缺考处理。4. 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
2、笔、铅笔、直尺、橡皮等。不得将书包、课本、字典、资料、笔记本、讲义、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带到座位上。开卷考试可以携带的资料由任课教师指定。5. 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位。接卷后,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清晰完整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相关信息。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缺题、字迹印刷不清或错发试卷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6. 考生答题时,一律在指定的位置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卷面整洁。考试使用答题纸时,所有答案必须填写在答题纸上,答案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7. 考试中,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出考场,如中途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立即回收其试卷,按已做的部分评阅成绩。考试过程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严禁代考、换卷、偷看、夹带、传递、抄袭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8. 考试开始 50 分钟后方可交卷。9. 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卷,主动将试卷、草稿纸翻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完毕后,经允许再离开考场。不交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者,作缺考处理。10.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影响他人正常考试。11. 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机电工程学院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