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杨凌示范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引导企业内部挖潜,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据陕西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中省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二)工作目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二、主要措施(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 全面落实中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陕西省关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负责)2. 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2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 102 号)中关于降低收 费标 准以及实施阶段性降低相关费率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中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 2018 年底实现涉企“零收费”目标;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项目。(示范区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3、)3.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中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对清单内涉企保证金,可视企业信用等级予以缓交。(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4. 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严格执行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 1.5%和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 过桥费” 不得高于 1%的收费标准。(示范区金融办、财政局负责)(二)降低人工成本5. 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对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企业,两级政府要在引才投入、科研经费、租房补贴、项目资
4、助等方面,出台明确奖补资金标准的政策给予支持。(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负责)36. 扩大人才引进政策适用范围。参照西安高新区做法,制定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结合杨凌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社局负责)7. 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国有企业人才培养,防止人才流失。(示范区人社局、国资委负责)8. 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制订的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等政策。(示范区人社局负责)9.
5、 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制订的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示范区公积金中心负责)(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10.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2018 年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引导相关售电公司加强年消耗 300 万千瓦时以上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参与直供电交易。鼓励工业园区整体打包申请电力直接交易。(示范区发改局负责)11. 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合同管理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对示范区年综合能耗 1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免费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等服务;鼓励企4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电力需求侧改造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区发改局、国电杨凌电力公司负责)1
6、2. 降低使用水气暖成本。严禁水气暖企业设定最低消费量有关规定;鼓励水气暖供应企业探索大用户直供并协商确定价格的市场化机制。(示范区发改局负责)13. 降低土地使用成本。适时向国土资源厅申请降低示范区土地等别,降低企业土地使用税缴纳费用;探索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 工业用地机制;向省国土厅争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大低效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有效盘活低效和闲置土地,保障示范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示范区国土局负责)(四)降低物流成本14.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规划建设冷链物流产业园、快递物流中心、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加快完善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和城乡
7、物流网络节点;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禁止随意变更;鼓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优化货车城区通行线路,放宽城市配送货运车辆通行区域,建立货运车辆通行证微信办理快捷渠道。(示范区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巡警支队、工业园区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15. 积极推进连霍高速杨凌至西安段实施年费政策。协调省交通厅,将连霍高速杨凌至西安段纳入西安绕城高速年5费卡范围,切实降低企业相关成本。(示范区交通局、财政局负责)(五)切实降低政务服务费用16.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
8、外无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 联网+政务服务” 等便民利企措施。(示范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配合)17.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红顶中介 ”和各类潜规则,建立社会组织“ 异常名录 ”和“黑名单”,并依法公开; 对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层级关系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18.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
9、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均不得违规新增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19. 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6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备案制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于核准制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办理,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 模式。(示范区发改局、住建局负责)20. 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强力推进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路、水、电、气、热和信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企业生产经营
10、提供便捷条件。(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经贸和安监局、工业园区公司、农业园区公司负责)21.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对于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要按照“谁拖欠、谁偿还” 和“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 则,制定 实施还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还款期限。支持通过新增财力、置换债券、调整支出结构,或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清欠。(示范区财政局、住建局、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杨陵区政府负责)22. 加快剥离国有企 业办社会职能。做好“三供一业”接收工作,加强对接收单位的管理,纠正不合理做法,积极协调解决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
11、国资委负责)23. 深入做好困难企业摸排和帮扶工作。对经营困难企7业拖欠税款、社保基金缴纳、土地过户和债务资产处置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制定“一企一策” 帮扶方案,着力解决 经营困难企业存在问题。(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24. 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管。(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负责)三、组织保障(一)细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政策措施。示范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降本工作。杨陵区政府及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紧迫性,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二)建立工作机制。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通报交流、投诉举报问题查处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三)加强督查考核。示范区督查室、考核办对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将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实8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