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陵区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进镇居住申请审批表编 号: 镇(街道办) 年 第 号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 口数联系方式 婚否 身份证号申请人基本情况所在村组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是否所在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请人宅基地情况有批划的合法宅基地,位于 村 排 号,户内土地面积 平方米。左邻 ,右邻 ,前邻 后邻 。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无批划的合法宅基地,村委会同意在 位置向国土部门上交 0.5 亩集体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收储。申请人进城进镇居住的意向地址意见 (同意按照杨陵区农民进城进镇相关政策进城进镇居住)申请人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意见及签名签名申请人应同时
2、提供的相关材料进城进镇申请。(该户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签名)村委会向国土部门交回进城进镇户已批划的合法宅基地或上交 0.5 亩集体建设用地收储的文件。申请人的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本表和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房屋征收部门、国土部门和有关镇政府(街道办)各一份。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委会意见(该户符合进城进镇条件,同意上交宅基地进城进镇居住)。村(社区)书记签字(公章): 村(社区)主任签字(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意见(经审核,该户符合进城进镇条件,同意按规定进城进镇居住)领导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国土部门意见(该户宅基地已收储,同意按有关政策进城进镇居住)领导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房屋征收部门意见(同意该户在 社区进城进镇安置)领导签字: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