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 号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的第一场所,学习的第二课堂,更是人格完善与气质修炼的重要舞台。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文明寝室建设,构建整洁、温馨、和谐的寝室氛围,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选条件1. 寝室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集体观念,在班级里有较好的示范表率作用。2. 寝室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文明上网,上学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3. 学习风气浓厚,动力强劲,互帮互学,上学年半数以上成
2、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寝室成员无不及格课程。4. 寝室卫生值日安排表健全,地面清洁卫生、物品整齐有序、无异味、无宠物、门口无垃圾堆放,在学校每周卫生检查中获优胜寝室的次数在60% 以上,无不合格记录。5. 寝室成员自觉爱护公物,合理使用生活园区相关设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违规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6. 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健康丰富的寝室活动。7. 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晨跑,寝室成员体育成绩或素质测试均在良好以上。8. 寝室成员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具有团队精神,寝室凝聚力强。二、评选程序1. 学院初评阶段。文明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份。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文明寝室评选工作,评优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寝室总数的6%,混合寝室在多数寝室成员或寝室长所在学院参加评比,不重复参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2. 学校审核阶段。学校成立由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等组成的文明寝室评选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参评寝室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校文明寝室。在校文明寝室评选的基础上,评选校十佳文明寝室。三、奖励办法获得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四、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寝室;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2014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