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一、办理机构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属森林经营单位对森林抚育更新或已经完全枯死,或因自然灾害确已毁坏无法挽救并且影响人身和交通安全的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除外),由省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二、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采伐森林、林木的书面申请(一式二份,纸质表格);(二)申请采伐森林、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一式二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三)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一式二份);(四)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对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检查的意见(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五)提交省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预先营造接替林带、林网的验收意见,指因防治病虫鼠害等确需对
2、防风固沙林带、林网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采伐的(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六)提交有批准权限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批准使用林地的文件,指因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七)提交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指因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一式二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三、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五、结果送达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申请人。六、咨询途径(一)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处咨询地址: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咨询电话:0931-4609488,0931-4609480,0931-4609481。七、办公地址和时间(一)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办公地址:省政府政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 1 号)。交通指引:搭乘 137、4 路、6 路、143 路、146 路、8 路、9 路公交车,省政府站下车。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8:3011:50,下午 14:3017:50);星期五上午 8:3011:50,星期五下午窗口工作人员回部门衔接工作,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二)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公地址和时间请咨询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