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协议甲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乙方:博士研究生 ,学号: ,专业: 丙方: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 资助经费的管理,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 协议 。1、甲方受教育部委托管理资助经费的使用, 监督乙方合理使用经费,确保 资助的实效性,并在资助过程中对乙方进行终期考核与验收。乙方应保证 2012 年 11 月2014 年 6 月将在校从事相关科研工作,根据申请时设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博士论文进行科学研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丙方负责中期考核并督促乙方完成资助期间的研究任务,给予必要的支
2、持与协助。2、教育部资助乙方人民币 3 万元,分三次划 拨:在乙方上交两年期研修计划后划拨经费一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再划拨经费一万元, 终期验 收完成后划拨剩余经费一万元。若乙方未满两年提前离校,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退回前期全部资助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暂停后期资助直至合格后方可划拨,终期验收不合格者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若仍然无法完成科研任务,除 终止后期 资助外应退回一万元前期资助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3、中期考核在甲方向教育部上报获奖名单一年后进行,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乙方应提交以下材料:研究进展报告、相关 费用使用说明、一年内的研究成果、博士 论
3、文的开题报告。丙方负责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乙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听取乙方的口头汇报,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答辩情况由专家对乙方一年来的研究进展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丙方应将相关考核资料上交甲方备案。4、终期验收在中期考核一年后进行。乙方 应提交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终期考核表以及 2012 年 11 月2014 年 6 月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理科、工科、医科、信息学科类应为 SCI/EI/CSCD/MEDLINE 等期刊收录论文,人文社科类应为 CSSCI 以上等级期刊收录论文,至少三篇,并注明 获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
4、 资助,英文 为 supported by “academic award for excellent Ph.D. Candidates funded by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及其他研究成果,由甲方组织专家对乙方两年来的研究进展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5、若论文数量不能达到要求,专利、专著、高影响因子论文以及人文社科奖励期刊论文等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后做相应冲抵。6、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资助乙方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等,具体可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会议、研究成果发表或鉴定、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不得用作乙方的生活津贴。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留存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_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