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资料使用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气象资料使用的安全管理,提高气象资料的使用效率,发挥气象资料的应有作用,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和涉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料审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经与气象资料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协商,签订气象资料使用安全责任书(简称,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使用单位承诺对提供的气象资料进行安全保管。二、使用单位为气象资料的直接使用者,不得将其获得的气象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转让(包括有偿或无偿,任何单位或个人)。三、使用单位不得将内部一级和内部二级气象资料放在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的内部局域网上。气象资料保存和使用不得脱离本单位业务和科研环境。四、气象资料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凡 违反安全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要按照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相关罚则给予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 安全责任书,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六、 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气象资料提供单位、使用单位存档备查。使用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