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市 2017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一、汕头市 2017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7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529 万元,上年结转 3114 万元,收入总计 11643 万元。支出 8781 万元,结转下年 2862 万元,支出总计11643 万元。其中:市本级收支执行情况如下:(一)收入执行情况2017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388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 11%,增加 859 万元,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增加。收入包括:(1)利润收入 526 万元, (2)股利、股息收入 6603 万元, (3)产权转让收入
2、1139 万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20 万元, (5)上年结转 3109万元,收入总计 11497 万元。(二)支出执行情况2017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636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根据国有企业改革进度,国企改革等资 金需结转下年支出),比上年下降 8%,减少 752 万元。支出包括:(1)解决 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5341 万元,(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92 万元,(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116 万元,(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21 万元,(5)调出资金 1666 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861 万元,支出总计 11497 万元。二、
3、汕头市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 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913 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523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2018 年的收支形势,编制汕头市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编制说明如下:(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4、维护困难国有企业稳定。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协调。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 动国有企业的稳定、改革和发展。2.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贯彻 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2)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 2018 年预计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编制,按照“ 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支出,不列赤字。(3)独立与衔接原则。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
5、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整合各种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预算编制范围和收支安排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全市国资委系统直接履行出资人和监管人职责的企业和持股企业、以及其他部门监管的企业,涵盖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018 增加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6 家预算单位和下属十几家市级国有企业纳入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2018 年预算单位达到 9 家以及国有企业约 90 多户,编制范围比 2017 年有所增加。2018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4
6、62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862万元,收入总计 13324 万元。全市支出 13324 万元。其中:市本级收支预算如下:1.收入预算编制。2018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217 万元,比上年下降 2%,减少 171 万元。收入包括:(1)利润收入 1244 万元, (2)股利、股息收入 5143 万元, (3)产权转让收入 1750 万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0 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 2861 万元,收入总计 11078 万元。2.支出预算编制。2018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1078 万元,比上年增长 19.85%,增加 1835 万元。具体支出科
7、目是:(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8186 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 300 万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资补差);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 3171 万元,主要是汕头印刷厂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4715万元,主要是汕头凯达泓(集团)公司、汕头市航运总公司等困难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支出和经营困难补助;(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75 万元,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 90万元,主要是根据市府办印发汕头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2153 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 对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专项资金
8、及渡运配套资金的投入视情况给予支持,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考 虑到市轮渡公司目前经营较为困难,为确保渡口渡船安全,安排市轮渡公司渡口和渡船维修费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 85 万元,主要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粤府200183 号)的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粮 库维修改造” ,考虑到目前市级国有老粮食企业经营较为困难,为确保储备粮在库安全,安排国有储备粮仓维修资金;(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263 万元,主要是安排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补助和汕头市轮渡公司渡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等支出;(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728 万元,主要是安排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审计和资产评估费用、信访专项经费和 2017 年用款计划结转等支出;(5)调出资金 1726 万元,根据国务院规定,按收入的 21%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726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