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汕头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注册地址 机构代码主营业务 注册时间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单位基本情况 联系人电话 手机申报类别本市现有企业申请认定 新设立企业申请认定 总部企业复核符合申报条款行业类型制造业 非制造业 房地产业 金融服务业 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其它( )注册资本 万元 净资产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1、 %2、 %上年度主要经营状况主要产品(或服务)名称 3、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纳税情况上年度在本地市、区县纳税额 合计: 万元 前年度在本地市、区县纳税额 合计: 万元 申报
2、单位及法人代表声 本公司及本人承诺:本公司经营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所填资料均真实无讹,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 10 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汕头市,不减少注册资本,不改变在汕头市的纳税义务。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表 2 明审核部门填写上年度缴入地方库纳税额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小写: 万元市、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盖章) 前年度缴入地方库纳税额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小写: 万元属地区(县)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列明给予认定依据、条款)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负责审核的行业主管部门存一份、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一份,申请企业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打印,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 3 2、表中“纳税情况”栏,所填税额是指企业在本市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额合计。 (由企业据实自报)3、表中“市、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栏,所填税额是指市、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年度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级库收入部分,其中:增值税不含免抵(退)调库额、企业所得税不含代扣代缴代征税额和企业出售其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缴纳税额。(由税务机关填报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