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工作,有效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 (教研20151 号)文件精神,制定此实施意见。第二章 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的意义第二条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
2、式。第三条 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体现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重要手段。第四条 建设高质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是实施案例教学的有力依托,有利于提高案例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合型、应用型高级2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第五条 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实施情况是国家对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授权审核的重要指标,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章 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凡是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都应由相关培养单位牵头成立案例开发专家组,负责
3、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的指导工作。专家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富有实践经验的校外行业专家,鼓励邀请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参加。第七条 案例库建设和案例教学工作的推进,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发挥主体作用,研究生院负责协调、检查与监督。第八条 重视案例编写,提高案例质量。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组织有关教师在准确把握案例教学实质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致力于案例编写工作。案例编写要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编写过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吸收相关实务部门骨干与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共同参与案例编写工作。第九条 促进案例教学,创新教学模式。各培养单位要在培养方
4、案中明确案例教学的具体要求,鼓励教师开展案例教学,通过制定案例教学计划,规范案例教学程序等3手段,有效提高课程的案例教学比例,不断强化案例教学效果。第十条 加强案例培训,开展案例研究。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国教指委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案例教学师资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邀请案例名师来校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更新教学观念,了解案例教学实质,掌握案例教学的手段与方法。同时,组织教师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支持教师、研究生深入相关领域实际进行案例开发调研,探索提高案例编写和教学水平的思路与方法。第十一条 整合案例资源,探索共享机制。鼓励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开展案例研究、开发与使用的交流与合作。充分运用网
5、络媒体和信息化手段,搭建案例开发、使用和共享平台,整合学校案例资源,提高案例使用效率。鼓励开发符合国情、校情,符合专业学位特色的优质案例,鼓励多渠道引入国内外精品案例。第十二条 案例库建设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案例的编写和评审入库须符合相关程序、规则,严禁抄袭、拼装和伪造案例。第十三条 凡入库新编案例,知识产权归学校和编写人共同所有,学校及培养单位拥有使用权和优先出版权。第四章 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的评价与激励第十四条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评价标4准,将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成果纳入研究生导师考核与教学评价体系,将研究生参加案例开发情况及
6、成果作为评审各级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第十五条 组织开展优秀案例、优秀案例视频课评选和案例教学竞赛活动,设置相应奖项与鼓励措施;组织开展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项目立项,以项目形式加强建设效果。第十六条 将优秀教学案例入选各级案例库(国家级、省级、校级)情况,作为工作量核算项目,列入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核算范畴。第十七条 凡入选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或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每个案例给予 5000 元经费资助,并在职称评定时比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量化赋分;凡入选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案例,每个案例给予 2000 元经费资助,并在职称评定时比照河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量化赋分。第十八条 学校加大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经费预算力度,为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