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漾濞县漾江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时间:2019 年 1 月 25 日 来源:漾濞县环境保护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 为(5 个工作日)。项目名称:漾江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漾濞漾江镇桑不老村茅沙坪大桥旁总投资:2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 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220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667.13m2,其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压缩机房、垃圾集装箱、车厢可卸式转运车、附属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1、废气:施工扬尘和运输
2、车辆尾气;2、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3、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噪声;4、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5、生态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运营期:1、废气: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产生粉尘、恶臭气体等废气;2、废水:渗 滤液、冲洗废水、生活 废水;3、噪声:生 产设备噪声;4、固体废弃物:压缩后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池淤泥。项目预防及减轻对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废气: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场地适当洒水;物料遮盖处理等措施。2、 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
3、噪声控制措施。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量全部回填于项目,不产生永久弃渣。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5、生态环境:采取避免在雨季施工、挖出的土方应合理堆放,雨天时采用覆盖措施防制水土流失和及时清运弃土等措施。 运营期:1、废气: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喷雾除尘。2、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噪声: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4、固体废弃物:封闭式清运至垃圾填埋场。5、生态环境:厂区进行绿化,种植草皮及乔灌木,达到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降噪的目的,同时能营造较好的生态环境。环评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公示时间: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2 月 2 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漾濞县环保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08727524593。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2752459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