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管理工作,也使毕业研究生对毕业流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现对研究生毕业管理工作规定如下:一、 我院每年安排二次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时间,分别在 12 月上旬和 6 月上旬。二、 每年组织进行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相片图像采集工作。三、 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的程序:首先请导师或企业导师审阅论文,然后提前 40 天上交论文进行评议,同时领取学位档案等材料进行填写;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和学术论文(可用已发表的原件或录用通知书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术论文原稿) ;答辩通过后装订四本正本学位论文。四、 将所有毕业材料提交到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审议。五、 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由总校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六、 深圳研究生院举行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七、 毕业研究生分别向校图书馆、大学城图书馆、深圳研究生院档案室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及平装本,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详情请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规定 ) 。八、 完成以上各项后,发放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