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胡永彬副行长赴通州开展“出口不收汇”专题调研4月 22日上午,胡永彬副行长带领外汇科万志祥科长等一行 5人来到通州,组织召开“出口不收汇 ”专题座谈会。辖内如皋、如东、海 门、启东、通州外汇局的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通州商务局的有关人员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出口不收汇” 即企业 有货物出口,却没有相 应的货物贸易外汇收入,这种没有经济对价的“出口不收 汇” ,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跨境资金流出行为。据外汇局监测,近两三年来“出口不收汇”现象呈逐年放大趋势,南通地区的异常“ 出口不收汇” 在江苏省较为突出。为厘清“ 出口不收汇” 的影响因素,防范跨境 资金流出风险,南通市中心支局召开此次专题
2、调研会。座谈会上,中心支局对“ 出口不收 汇” 专项 核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 县支局分别介绍了辖内“ 出口不收汇 ”异常情况,通州商 务局通报了地方政府促进外贸增长的相关政策,与会人员就各地的“出口不收汇” 现象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交流。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胡永彬副行长针对目前“出口不收汇”异常现状,就如何开展专项核查工作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正确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于外汇局来说,“出口不收汇” 现象是一种新生事物,其产生背景和行为过程还不太明确,在专项核查的过程中要全面厘清“出口不收汇” 异常 业务的来龙去脉,分析风险隐患,明确外汇管理职责;二是切实开展外汇专项核查。根据总局“ 出口不收汇 ”专项核查的文件要求,重点关注 总局提示的相关事项,按照时间部署,将核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三是提高思想认识。“ 出口不收汇” 带来的社会影响和危害不可估量,逃避外汇政策的监管,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执行,甚至可能引起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对此各级外管和政府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四是积极采取措施遏制“出口不收 汇” 行为。自 2012年“出口不收汇”现象首次在海安发生后,目前已呈蔓延态势。外管局应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坚决遏制“出口不收 汇” 行为。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建议政府适当调整对开放型经济的奖励政策,确保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