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蠡园经济开发区(蠡园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开发区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立足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开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规范干部职务名称1、根据工作职能在机关各部门设立
2、相关科室,设置内设科室科长、主任职务,科长、主任职务为副股职。2、开发区正股职(相当于正股职)职务有:机关各部门副职,工会、团工委、妇工委正职,开发区(街道)站所正职,机关党组织书记,各园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及行政负责人,各社区工作站站长,正科级直属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和科级以下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及行政负责人,各学校、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明确为正股职的职务。3、开发区副股职(相当于副股职)职务有:机关各部门内设科室负责人,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副职,开发区(街道)站所副职,正科级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副职和科级以下直属单位党组织及行政副职,机关党组织副书记,各园区、社区党组织及行政副职
3、,各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各学校、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副书记,其他明确为副股职的职务。4、各社区主办会计实行委任制,享受社区副职经济待遇。5、到龄退职人员明确为享受正、副股级经济待遇。6、享受助理级待遇职务名称变更为享受副股级经济待遇。三、健全干部选任机制1、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围绕事业发展选干部、配班子,树立重品行、重公认的导向,优先选拔使用促进事业发展有思路、推动工作创新有政绩、促进社会稳定有实效、对待人民群众有感情的干部;树立重一线、重实干的导向,努力形成干部到一线锻炼从一线选拔、鼓励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民主推荐工作。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运用民主推荐的方式
4、,通过组织推荐、个人署名推荐、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个人向党工委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坚决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选。3、规范组织考核考察。强化平时考核,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深入了解干部;突出德和作风、工作实绩、廉政情况考察,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强化任职考察,力求察深察实;重视个别谈话,注重分析来信来访等各方面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强化 协同考察,注重征求 纪检等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严格执行考察前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基本信息,
5、审核确定“三龄两历” 等重要信息。4、严格讨论决定环节。讨论决定前,应充分酝酿沟通、听取各方意见,优化人选方案;讨论决定时,在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决定后,完成全程纪实复核。5、坚持任职公示和谈话制度。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书记主任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之后、下发任职通知之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工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对新提任的干部和担任社区、园区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干部由纪工委负责进行廉政谈话。6、建立公开竞岗机制。把公开竞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适时推出部分
6、职位开展竞争上岗。公开竞岗结合干部队伍结构建设和岗位需要,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面向范围、工作程序等事项。四、规范部门职数配备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重申有关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锡滨委组发 201428 号)要求,严格控制各部 门干部职数。各机关部门副职职位(正股职)按部门人数予以核定,原则上5 人及以下的设 1 个部门副职,6 至 9 人的最多设 2 个部门副职,10 人及以上的最多设 3 个部门副职;各机关部门原则上根据工作职能可设置 1-4 个科室,各科室核定 1 个负责人职位(副股职)。对因历史因素已超职数配备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增加副职。五、加强干部管理监督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突出理想信念、宗
7、旨意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党风廉政等教育培训重点,推动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能力水平,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机关各部门举办条线培训班,由部门提出培训计划,报党群工作部备案,不得多头调训、重复办班。机关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培训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2、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注重加强梯次培养,根据开发区干部队伍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要求和岗位特点,分类分层加强培养。注重提升能力素质,采用集中培训、自主选学、交流研讨、交流轮岗等形式抓好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青年干部培训班。3、加强
8、干部考核监督(1)加强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审批制度。健全干部问责制度和辞职辞退制度,实行干部绩效管理,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对长期不能上班、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不与组织联系的,原则上不得继续担任所任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2)加强考核奖惩。强化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 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加大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和优胜劣汰机制,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位列最后 3 位且总分低于 60 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 2 年位列最后 3 位且总分低于 60 分的,进行组织处理。(3)坚持谈心谈话。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与部门人员,各社区、园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及内设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至少 1 次。特别是六种情形必谈:干部工作变动、职务调整或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干部本人或家庭出现较大困难时;考核结果或民主评议结果需要向干部反馈时;群众对干部有反映需要反馈时;干部本人有谈心谈话要求时。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