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东昌府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我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从维护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命安全权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消防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切实预防和减少及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火灾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整治范围整治范围重点为本辖区的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7 月 12 日至 9 月 30 日。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
2、月 1 日至 7 月 12 日) 。召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学习贯彻整治标准,组织现有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比照整治标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2 日至 7 月 20 日) 。辖区内各中2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召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对照标准对本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记录表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三)排查整治阶段(7 月 21 日至 9
3、 月 20 日) 。按照整治工作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火灾救援的准备工作,全面提升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防控水平。(四)检查验收阶段(9 月 21 号至 9 月 30 号) 。对本地区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区民政局成立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切实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内部居室基本设施验收;消防部门负责中心敬老院3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标准的验收。(三)加强长效管理。各社会中心敬老院和福利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立养老服务指导站,区民政局加强对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业务管理和指导。东昌府区民政局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