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浮市云城区粮食储备中心 2018 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区政府:根据关于做好 2018 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 2018 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 1 项,下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新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注销)三个子项;2018 年,我中心未接到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二)依法实施情况。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我中心建立和完善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了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依法依规。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
2、可动态调整梳理工作,2018 年,梳理上报调研行政许可事项(子项)1 项(新增)。二是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和精简审批环节工作,进一步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 4 个环节压缩为 3 个环节,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 个工作日压减为 3 个工作日,压减率为 80%。三是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广东2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建立了规范严格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制度,修改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对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等情况作了完善和规范。(三)公开公示情况。我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
3、,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与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目录内容一致。我中心积极运用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审批标准、申请材料等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可以随时查询整个办理过程和结果。(四)监督管理情况。区粮食储备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及行政审批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一些粮食仓储设施不符合标准、设备技术不合规范要求的个体粮食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履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上报统计报表。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相对人进行资格核查。对经营范围有变化的,要求其据实发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重新发放粮食收购许可
4、证;对不具备收购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对其粮食收购资格予以注销,并向全社会公示。2018 年我区未发生粮食收购违法违规案件。同时,我中心成立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小组,对行政许可全程监管,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责任意识,严查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投诉电话,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众举报投诉。3(五)实施效果情况。我中心通过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完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提高实施效果;通过承诺办结时限由 15 个工作日压减到3 工作日,大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高,没有出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二、存在问题和困难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没有专门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首先要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努力使粮食经营者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履行其义务,提高法律责任意识;其次,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严查粮食收购、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在全区营造粮食经营良好氛围。云城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201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