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流程图申述或听证意见合理催建单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后,3 日内,未提出听证申请;1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经中心办公会通过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 个工作日内) 。催建单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后 10 日内,已至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1、报中心分管领导同意,予以结案;2、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将责令整改信息从监管警示平台中撤销。 (3个工作日内)催建单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30 日内,已缴纳罚款,且已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报班子成员会签,予以结案。 (3 个工作日内)催建单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30 日内,未缴纳罚款,或未开设单位
2、和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下发(邮寄)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7 个工作日内)法规科执法人员向单位(公司)下发(邮寄) 行政处罚决定书 (5 个工作日内) 。下发处罚决定书后 20 天内,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局法规处,并上传至监管警示平台。催建单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听证申请或异议的,转按听证或陈述、申辩法定流程处理。催建单位(公司)收到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后 10 日内,已缴纳罚款或已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报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核,予以结案。(3 个工作日内)催建单位(公司)收到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后 10
3、 日内,未履行催告书规定义务的,经中心主管和分管领导领导审核同意,委托中心法律顾问为诉讼代理人,向催建单位(企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15 个工作日内)经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立案。 (3 个工作日内)法规科执法人员上门调查或发函至催建单位(公司)要求其到中心接受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 (3 个工作日内)向催建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当天) (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20 日内可将责令整改信息上传到监管警示平台)催建单位(公司)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下发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7个工作日内)在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前,催建单位(公司)已整改到位的:1、报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予以结案:2、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将责令整改信息从监管警示平台中撤销。 (3 个工作日内)催建单位提出合理申述或听证意见的,报中心班子成员会签同意,允许该单位(公司)延期建立或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结案,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