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建安2018259 号) 、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通建安2018257 号)及市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落实建设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250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在市区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
2、行各项检查、整改措施。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检查制度,确保各相关责任人履职到位。我站主要领导负责总协调指挥,各分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检查范围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三、检查内容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2.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3.夏季高温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防高坠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6.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20 日-22 日)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企业负
3、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项目部。(二)自查自纠阶段(6 月 23 日-30 日)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检查表,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和项目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从业人员监督。(三)集中督查整治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20 日) 。我站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督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九条原则” ,狠抓各类事故隐患和环境卫生的整改工作。(四)巩固提高阶段(7 月 21 日至 31 日) 。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的施工单位,我站将严肃查处,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提高大检查成效。五、信息报送各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规范和准确。请各施工单位于 6月 30 日前将自查表及整改情况报送我站 310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