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 年部门预算一、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一)主要职能1.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指导乡镇、街道侨联或侨联小组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服务。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区人大、区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促进他们代表侨界参加政治、经济、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3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推动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解决侨联工作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侨联工作方针和侨联组织体制。4协助海外侨胞在区内捐资兴办
2、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与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在区内投资兴办实业提供服务。5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重大侨情动态,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侨务对台工作。6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建立基层侨联或小组。7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工作。(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由局本级预算组成。 二、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7 年台
3、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收入预算为 66.48万元。具体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66.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 。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 年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支出预算为 66.48万元。具体为:1、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1.48 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 万元。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 61.48 万元、项目支出5.00 万元。(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5 年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三公” 经费预算为 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7
4、 万元,会议费支出 1.5 万元。2017 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资金由区统留管理,未编列到 2017 年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的,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按实调整追加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是为了联系华侨、华人、留学生开展文化、经贸、金融、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交流,保障在黄侨胞、侨商、侨眷、留学生家属的权益,做好相关服务工作。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港澳台侨方面的支出,用于港澳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支出。附表 1: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 2:台州市黄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