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商务标(重要条款用“”标明)鱼苗参数要求:一、鱼苗投放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1.规格鱼种:黄鲢每尾 250 克及以上;白鲢每尾 250 克及以上,黄白鲢重量比例为4:1(即黄鲢 4 尾、白鲢 1 尾) 。二、质量要求:苗种要求规格整齐;体质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无病无伤、体表鳞片完整;无公害操作规程养殖且达到无公害标准,无有害物质残留。成活率达到 95%以上,规格合格率达到 95%以上。三、运输要求:1、鱼苗的起水、运输、投放及产生一切费用等全部有供货方负责。每辆运输车配有专用氧气瓶随时向鱼箱中充氧,以保障运输成活率,每辆运输车每次运输数量由供应商根据苗种运输要求自行确定,并将数量及
2、时通知采购人。供货方将鱼苗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位置,经招标人及捕捞方检验合格后才能投放。四、鱼苗投放及验收要求:1、鱼苗的起水、运输、投放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将鱼苗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位置,经采购单位及捕捞方检验合格后才能投放。2、供货方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时间将鱼苗运送到投放地点进行投放。鱼苗投放时供货方需在水边扎网,并在网上留有缺口,让鱼苗自由游入河中,若出现死亡的鱼苗要退还乙方,不作为投放数量。投放某个鱼种时必须一次性完成,不能分次投放或掺杂投放其他鱼种规格的鱼苗进行投放。3、采购单位组织称重、记录、检测、监督等人员在供鱼塘口和投放地点,依据鱼苗质量和重量要求进行验收。如鱼苗质量
3、和重量等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全部承担。4、鱼苗的数量验收采取重量法计数(即每个相同品种和规格鱼苗的重量) ,供货方需提供称重用具(甲方有权校验) 。鱼苗的规格验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检测,鱼苗随机称取一定重量后确认尾数是否符合约定标准。每个品种和规格鱼苗抽样合格率均需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抽样不合格,招标人不予接收,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5、供货方运送到投放地点的鱼苗成活率不得低于 95%,否则损失由供货方自己承担。6、鱼苗的投放数量以投放到水库中成活的鱼苗数量为准,实际投放数量和重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数量和重量,双方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必须由招标人及捕捞方称重、记录、检测、监督等人员与供货方共同签字才能有效) ,招标人凭有效验收单与供货方结算鱼苗款。1、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742425 元/年, 2227275 元/3 年(投标人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每年及 3 年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评标时以有效投标人所投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2、服务维护要求:随时能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对采购的鱼苗提供免费送货,保障鱼苗的成活率等,在接到招标人售后通知要及时响应,24 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并解决问题,若达不到要求,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