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电梯技术规范 1. 货物 名称 及数量 物资名称 数量 载重量 速度 停站数 货 梯 1 台 2000kg 1.5m/s 5 层 /5 站 /5 门 注:地面 4 层, 地下 1 层。 2. 技术要求 2.1 环境条件 序号 内容 数量、规格及参数值 1 环境温度 5 40 2 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不大于 95;月平均值不大于 90 3 防止凝露措施 高湿期可能产生凝露,制造商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 4 海拔高度 1000m 5 地震烈度 8 度 6 振动 F 10Hz 时,振幅为 0.3mm; 10 F 150Hz 时, 加速度为 0.1g 7 电压 动力电源:交流 380V、
2、 50HZ、三相五线;照明:单相、交流 220V、50HZ 8 安装 垂直安装与垂直面的倾斜度不超过 5 度 2.2 客梯基本技术参数 驱动系统 电梯专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模块驱动系统 控制系统 全电脑智能化网络控制 主机 标配 操作方式 单控 井道尺寸(宽 深) 3360mm 3260mm 顶层高度( mm) 5000mm 底坑深度( mm) 2000mm 开门方式及尺寸(宽 高, mmmm ) 中分门,开门尺寸为 1500mm 2200mm 轿厢尺 寸(宽 深) 2000 mm 2300mm 门机驱动系统 标配 门保护系统 标配 机房位置 井道顶部 电源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 交流 380V
3、 50Hz;照明电源:单相交流 220V 50Hz 是否消防梯 是 轿厢 轿厢侧壁 发纹不锈钢 轿厢门 发纹不锈钢 轿厢天花 由投标人提供(备风扇及照明) 轿厢地板 防静电材质地板 轿厢踏板 铝合金 候梯厅 门套 发纹不锈钢 小门套 厅门 发纹不锈钢 板 厅门踏板 铝合金 讯号装置 轿内操纵箱 发纹不锈钢面板、不锈钢按钮 轿厢位 置指层器 带方向指示的轿内显示器 厅外召唤显示器 带运行方向、楼层显示及不锈钢按钮 轿厢通风 天花板设风扇通风 轿厢照明 由投标人合理配置 功能 全集选控制运行 自动再平层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制动器冗余保护 电梯安全回路保护 检修操作 称重启动 过电流保护 超速保护
4、电源故障保护 过电压保护 逆行保护 选层器修正 安全停靠 停层开门 逆变高温检测 终端强制减速 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故障自诊断 层高自测 定 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强制关门 电梯不启动报警 次层停靠 超载报警 关门保护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开门延长按钮 门负载检测 开门受阻控制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关门力矩控制 即时关门 光幕安全触板 重复关门 本层再开门 轿厢应急照明 警铃 层站直达运行指示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开门延长按钮响应指示 内部通话装置 2.3 建筑工程尺寸(现场情况) 井道尺寸 (宽深 mm): 3360mm 3260mm 底坑深度
5、( mm): 2000mm 顶层高度( mm): 5000mm 机房尺寸 (宽深 mm):按图纸 3. 其他要求 3.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井道永久照明的安装工作,井道见图纸及现场。 3.2 投标人可根据采购人使用要求、井道尺寸及其它要求选择与招标电梯相对应的型号进行投标,并列明该型号响应的技术参数。 3.3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产品 必须 是该品牌的最先进的产品,已大批量生产并经广泛使用考验,投标人须列明产品的型号、产地。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电梯的鉴定检测报告(如整梯检测报告、限速器、安全钳的鉴定检测报告、门机系统的鉴定检 测报告、缓冲器的鉴定检测报告等)。 3.5 投标人除提供本次要求的
6、电梯功能配置外,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另外推荐可选择电梯功能配置。 4. 质量保证 4.1 电梯安全 使用 管理部门签发电梯使用证后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内供货商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4.2 供货商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国内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4.3 供货商有 24 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1 小时之内到达故障现场,且在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在广东省内设有零部件后备仓库;同时,供货商负责售后免费保养保修一年 、质保期内定期(至少每月二次)派工程师到现场维护和巡查;质保期后,如业主要求,供货商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
7、维修。 4.4 供货商应保证主要零部件产地符合用户需求书的有关规定,所有主要零部件必须能提供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完税证明。任何时候,业主发现产地不符合要求,供货商应无偿更换或负进一步责任。 4.5 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有继续一年的质保期。 4.6 采购人确定订货时,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供货商必须提供其最先进的型号产品。 5. 包装和发运 5.1 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 须符合系统的产品特性要求。 5.2 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供货
8、商承担一切责任。 5.3 每一包装箱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4 供货商应在每件包装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 1) 收货人; 2) 产品名称; 3) 合同号; 4) 品种号和箱号; 5) 到货地点; 6) 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以 mm 计。 5.5 供货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5.6 供货商在设备发运前 20 天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每 件包装箱的号码、毛重及对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业主。 6. 交付使用时间 6.1 交付使用时间:在签定合同且已支付电梯预付款后 90 天内交货;并在 45天内完成
9、安装和调试且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和建委质监站验收。 7. 安装、调试、验收 7.1 本要求是作为投标人在中标后执行设备安装调试保养服务过程条款中的一部分,设备供货合同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服务条款。 7.2 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保养维修服务的施工服务队伍要有中标设备制造商确 认的资格,确认队伍具备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所提供电梯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 、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电梯的安装工程,并保证安装工艺达到电梯运行合格的要求。整梯运行质量由生产厂家负责。 7.3 施工服务队伍资质要得到电梯使用地政府管理部门认可,上岗人员要有相应的上岗证,施工前向业主递交派出人员名单,
10、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7.4 中标供应商应设有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工程的计划、协调、人力调配及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还应设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装现场测量,安装质量检查认可等。 7.5 进入工作现场的队伍要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队伍要建立安全责任 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电梯设备损坏事故。 7.6 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7.7 施工队伍进场所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及施工中要业主配合承担的项目由投标人 在投标时提出 ,签署合同时作为合同条款之一予以明确。 7.8 施工队伍应
11、对每台电梯的安装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土建结构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非因业主责任,不得收电梯安装整改费。 7.9 安装开始前,施工队伍应约业主共同检查安装现场是否已具备进场条件,包括临时用电用水和临时用房的搭建地点。在确定施工条件已具备后 5 天内施工队伍与业主确定开始 施工日期。施工日期定于双方确认可进场施工条件具备 10 天之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当地建委质监站及技监部门的报装、报验手续,并承担所有有关费用。 7.10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业主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
12、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 要的丢失、损坏。吊装、棚架、钢牛腿由施工队伍负责(井道没有土建牛腿)。 7.11 在安装过程发现的供货及其质量问题,供货商亦要负责补救处理。 7.1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电梯设备 的保管由施工队伍负责,直至安装调试完毕,并在双方签署的电梯验收合格证明书后才移交给业主。 7.13 安装调试由供货商整机制造厂专职工程师主持完成,调试应通知业主人员参加,应准备调试记录卡,并于事前 10 天交一份给业主(空白)。 7.14 业主只提供临时水电,水电费由供货商负责,其它由施工队伍负责并实行“三包”: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电梯井道、门洞的安全措施,含施工人员及其他
13、人员的安全)。 7.15 供货商电梯安装调试合格后,供货商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技术监督局检测站和建委质监站)申请验收。验收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7.16 电梯的验收将按采购 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标电梯制造商的技术规范、中国国内电梯技术规范和供货商、业主双方签收确认的电梯工程图纸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经当地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部门(技术监督局检测站和质监站)签署安装验收合格证及电梯使用证,业主得到合格证及电梯使用证才能与供货商签署最后电梯验收合格证明书。 7.17 所有验收文件、测试报告、资料要提交业主完整的四套(一正三副),以作设备留 档备案。 8. 伴随服务 8.1 供货商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
14、括但不限于在 湛江 市内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8.2 供货商有 24 小时服务热线,保 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 1 小时且在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同时,供货商负责售后免费保养保修 1 年。 9. 用户的配合条件 9.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户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与供货商一起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等等。 9.2 投标人的供货合同和安装合同可分开签订,若安装合同用分公司签订或执行,投标时必须提供分公司的相关资料、资质。合同发票在支付最后一笔货款时提交。 10.付款方式 10.1 按合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