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4 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流程一、设备方面1、 压力容器(储氨器、集油器、冷凝器、氨油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氨液分离器、低压循环储液桶)有铭牌、质量证明书的,我局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联系潍坊特检院压力容器室检验,合格后方可补办其他手续。无铭牌、资料的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报废处理。2、 联系具备 C2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单位,现场核查后,出具正规设计图纸。3、 联系具备 C2 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单位,对原有设备进行重新安装改造,安装改造前需到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开工告知。管道管理范围(需办理压力管道相关手续)包括制冷系统中输送氨介质的液相管和气相管。冷却间、冻结
2、间、冷藏间、冰库等冷间内设置的蒸发排管、其他形式的蒸发或冷交换设备及本体范围的管道不属于压力管道管理范围,企业可根据其安全状况自行决定是否改造。4、 安全阀、压力表要到有鉴定资质单位校验,取得证书。诸城市计量所联系电话:61726095、 安装结束,联系潍坊特检院压力管道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携带相关资料到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科办理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手续。诸城市管局特监科联系电话:61828836、国家质检总局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颁布实施,该规则颁布之前安装投用的压力管道,经检验机构全面检验合格后可办理注册登记,在此日期之后安装投用的,无监督检验报告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但无设计图纸单位必须补齐后方可办理。二、人员方面每个企业需要有持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 A3) ,压力容器操作(R1) 、压力管道巡检人员(D1)各一名(可兼职) 。诸城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电话:0536-2168787设置兼职管理机构、制定规章制度相关操作规程、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完善设备人员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