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指南一、审批事项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二、办理依据1、鲁建城字【2015】32 号。2、 鲁价涉发(1994)185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林运路南段(枣庄市台儿庄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四、办理条件适用各种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的申请。五、申请材料1、 “占用(挖掘)地点” 请准确填写实施具体挖掘部位,道路中心线距离、起止点等。2“设 施种 类 ”请按市政园林管理部 门核定的 设施名称填写。3、提供占用(挖掘)示意图。4、如占用市政设施用途为“ 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大型挖掘、拆除设施应提交以下文件:、1、规划部门核发的许可证;、2、红线图;、3、施工设计图;以上文件应交原件于审核,六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存档。(4) 符合安全设计规范。六、收费标准参照枣庄市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如下:、1、沥青主次干道每平方米 240 元、2、沥青一般干道每平方米 200 元、3、水泥砼道路每平方米 320 元、4、普通砼板人行道每平方米 70 元、5、砂石路面每平方米 60 元七、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根据双方报装合同约定执行。八、咨询方式1、枣庄市台儿庄区林运路南段(枣庄市台儿庄区市政工程管理处)。2、咨询电话:0632-663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