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河厂区购买物业用维修配件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沙河厂区物业维修配件项目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邀请招标。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名称:沙河厂区物业维修配件项目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购买物业用维修配件,包括采购、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2.3、货物名称、明细、交货期及地点货物名称:维修配件交货期:2018.7 月起 交货地点:沙河厂区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结算制度,完备的货源组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3.2 投标人近三年(2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相匹配的项目经历。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在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免费发放给合同的受邀请的投标人。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09:00 时,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福田汽车总部大楼 801 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 号)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田公司官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王彦军 139 1052 6344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