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一、办事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向环保局提出申请;2、环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复意见;3、申请人到环保局领取审批手续。二、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