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提前支取远郊工作补贴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职称 职务 来我校工作年月现工作部门 所聘岗位 名称 工作岗位是否在 奉贤校区 是 否申请理由: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激励教职工在奉贤地区购房的办法 (沪应院200840 号文)中有关已享受奉贤地区购房补贴的教职工可申请提前支取 3 年远郊工作补贴规定,我现已在奉贤地区购房并已获得学校给予的购房补贴,为此提出提前支取 3 年远郊工作补贴的申请,并同意按照“沪应院200840 号文”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期间,因本人主观原因不满三年离开奉贤校区工作岗位的,按“沪应院200840 号文”中规定的标准计算后退还学校。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部门意见:(请注明申请人工作岗位是否在奉贤校区)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年 月 日后勤保障处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年 月 日人事处意见:1、同意 从 年 月 日起一次性提前支取 3 年远郊工作补贴叁万陆千元整。2、从 年 月 日起三年内停发 每月远郊工作补贴。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年 月 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