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制度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县各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检查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编制了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否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包
2、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要求制定了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是否相互衔接,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接;应急预案是否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否经常更新,信息是否准确有效。(二)应急预案的评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了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外部评审由
3、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是否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外部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是否已回避。(三)应急预案的发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是否已由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四)应急预案的备案。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备案,是否有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五)应急预案培训。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年度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
4、应急处置技能;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是否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是否设有明显的标志。(六)应急预案的演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了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的照片、录像等音像资料。(七)应急预案的修订。检查生产
5、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至少每 3 年修订 1 次,预案修订情况是否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及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后,是否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进行了重新备案。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常规检查。结合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对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开展常规性检查。(二)专项检查。一般为每年 1 次,每年开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三)不定期抽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至少 1 次,每次抽查 5 个乡镇(开发区)。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听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可以提出质询。(二)查询有关文件、资料、影像、物资、装备、机构等,并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取得或复制有关的文件、资料。(三)查勘有关现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或提问,要求其做出答复。(四)设定场景,查看
7、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应急演练情况。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根据检查目的、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检查对象制定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要求。(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成立检查组,必要时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参加检查组。(三)向检查对象反馈意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够整改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其他问题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向检查对象进行反馈,需要下达行政执法文书的,当场或事后下达整改指令。(四)督促落实整改。根据向检查对象反馈的整改意见或下达的行政执法文书,跟踪督查其落实整改。(五)视情况安排复查工作。六、监督检查处理按照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