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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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1、政策介绍(1)利息与本金1.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2.自毕业(或结业) 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 12 月 20日 (最后一年为 9 月 20 日 ),遇节假日不顺延。3.自毕业(或结业) 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2)利率及利率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

2、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案例: 某位大一新生 2016 年申请一笔期限为 17 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在校期间 无需承担利息或本金毕业当年 2020 年 12 月 20 日 承担本年度 9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的利息,共111 天,无需偿还本金2021 年 12 月 20 日 承担上一年度 12 月 21 日至本年度 12 月 20 日的利息,共 365 天,无需偿还本金2022 年 12 月 20 日 承担上一年度 12 月 21 日至本年度 12R20 日的利息,共 365 天,无需偿还本金每年的 12 月 20 日2023 年至 2032年每年 12 月 20日

3、承担一年的利息十一年的本金2033 年 9 月 20 日 承担上一年度 12 月 21 日至本年度 9 月 20 日的利息+ 剩余的本金(3)征信知识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信的情况。1. 各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首先是您是淮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其次是 您的信用历史” ,包括个人贷款信息 (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 ,信用卡信息 (授信额度、 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4、。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 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2.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3. 如何查询信用报告?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方式二: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 11、21、32、 37、 43、 44、45、50、51 的个人,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2、还贷流

5、程及还款方式(1)正常还款1.11 月 1 日(最后一年为 9 月 1 日) 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 95593 重置。2. 在 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之间 (最后一年为 9 月 18 至 9 月 20 日之间) ,登录支付宝 ,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 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 POS 机刷借记卡还款 (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 POS 机刷卡服务) 。(2)提前还款1.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

6、尚未清偿的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 500 元以上、且为 100 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 ) 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进款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 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2. 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 (特殊情况除外) ,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 至 9 月及 12 月:每月 15 日( 含) 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 20 日 (结息日) ,请于当月 20 日前还款;15 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 20 日 (结息日) ,请于次月 20 日前还款。10 月

7、、11 月:10 月 1 日至 15 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 10 月 20 日( 结息日) ,请于 10 月 20 日前还款;10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 12 月 20 日(结息日) ,请于 12 月 20 日前还款。3.截至当月 20 日,如果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或仅能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应还利息,上述两种情况都将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如果仍需提前还款需要重新发起申清。提前还款不成功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3)逾期还款1.除 11 月外,每月 20 日前都可进行逾期

8、贷款还款。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 月 20 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 12 月 21 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率为当期利率的 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 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 5 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生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

9、、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省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18:00) ,具体如下: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广州市教育局 020-22083660珠海市教育局 0756-2121171汕头市教育局 0754-88860215佛山市教育局 0757-83384659韶关市教育局 0751-6919671河源市教育局 0762-3386961梅州市教育局 0753-2180890博罗县教育局 0752-6291008汕尾市教育局 0660-3390683中山市教

10、育局 0760-89989202江门市教育局 0750-3503925阳江市教育局 0662-3333823湛江市教育局 0759-3472390茂名市教育局 0668-2270721肇庆市教育局 0758-2821904清远市教育局 0763-3360756潮州市教育局 0768-2801720揭阳市教育局 0663-8728006云浮市教育局 0766-8830976顺揽区教育局 0757-228302353、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或结业)当年的 4 月至 6 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

11、业确认申请后,向高校老师提交本人签字的确认表 。四、小贴士(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 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 7 月 31 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在系统内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井导出打印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办理人和县级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来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如果您或共

12、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申请变更。(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以及申请表原件 1 份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 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同借款人变更手续。(4)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1.2009 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彰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13、 (财政【2009】15 号) ,决定自 2009 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 3 年 (含3 年) 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5)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1.2009 年财政部、 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4、暂行办法 (财政200935 号) ,决定自 2009年起,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毕业生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请按照文件规定填写有关材料并及时向高校提供,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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