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阳市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198 元,比上年增长 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921 元,增长 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466 元,比上年增长 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0813 元,增长 10.8%。城镇恩格尔系数为 27.5%,农村恩格尔系数为 28.0%。按照每人每年 2300 元(2010 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 2677 人,比上年末减少 9626 人;贫困发生率 0.27%,比上年下降 0.96 个百分点。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66.1
2、 万人,比上年末增长 2.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1.5 万人,下降 1.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80.1万人,下降 5.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57.0 万人,下降7.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3.1 万人,下降 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 90.4 万人,增加 0.1 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3.1 万人,增长1.8,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0.3 万人,下降 15.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25.7万人,下降 4.9,其中农民工 7.3 万人,下降 1.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8.6 万人,下降 4.2。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8.8 万人,其中城镇居民 2.8 万人,农村居民 6.0 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3.1 亿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8.8 万人。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83 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 81 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床位 10468 张,其中养老床位 9236 张,本年新增养老床位 319 张。收养各类人员 4215 人,其中养老人员 4191 人。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 524 个,社区服务站 158 个。改造乡镇养老院 6 家。销售社会福利彩票 3.6 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款 758 万元。